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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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协创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再次督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监管的函》文件,你单位存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未按要求配备安管人员的问题,要求我局予以核实。 本机关通过电话联系你单位,你单位所留电话方式与实际联系人不符,同时你单位注册地址为永嘉县瓯北街道永化巷车路上,单位地址不详无法送达。现根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永住建改字(2025)19021)予以公告送达,请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到本单位领取《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建设大厦19楼1901室,联系电话:0577-67952212) 特此公告。 附件: 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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