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终止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及温州市医保服务协议有关规定,经医疗机构自主申请,我中心正式解除与永嘉瓯江口腔医院(普通合伙)的医保服务协议关系。
特此公告。
永嘉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