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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基层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数字政府建设,强化基层便民服务。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5.加强基层执法。整合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强化对辖区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和联合执法。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包括:综合信息指挥室、党建统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应急消防管理站、永嘉县枫林镇综合服务中心预算。 二、2025年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支总预算4841.20万元。 (二)关于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2025年收入预算4841.20万元,上年执行数8388.1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546.97万元,下降42.3%,主要是安排给本部门或单位的可用资金减少所致。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96.49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7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44.68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占27.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2万元(上年结转0.02万元),占0.0004%。 (三)关于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2025年支出预算4841.20万元,上年执行数8209.3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368.18万元,下降41.0%,主要是上年枫孤溪消防训练基地治理工程、汤岙绿道建设工程、永嘉县枫林镇省级共富乡村试点、永嘉县楠溪江精品线路枫林片区旅游基础设施配套等项目资金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5.8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5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8.44万元、农林水支出529.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00万元、其他支出752.0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055.92万元,占42.5%;日常公用支出237.69万元,占4.9%;项目支出2547.60万元,占52.6%。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841.2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96.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44.6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5.8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5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8.3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08.44万元、农林水支出529.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2.1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00万元、其他支出752.00万元。 (五)关于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96.49万元,上年执行数4426.67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930.18万元,下降21.0%,主要是安排给本部门或单位的可用资金减少所致。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85.84万元,占68.2%;公共安全支出10.50万元,占0.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0.00万元,占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4.06万元,占7.6%;卫生健康支出68.33万元,占2.0%;城乡社区支出15.76万元,占0.5%;农林水支出529.86万元,占15.2%;住房保障支出152.15万元,占4.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0.00万元,占1.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7.7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和人大代表工作站运行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3.00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工作联络处活动补助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861.7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基本支出 。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44.40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全科网格员工作补助经费、统计工作经费、信访维稳工作经费、人武征兵民兵训练工作经费等。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25万元,主要用于新中国成立前农村老党员慰问补助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专项业务(项)66.66万元,主要用于专职社区工作者人员及管理经费。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10.50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调解员补助。 (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3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37.1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68.5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1.51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置换车主燃油补贴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6.77万元,主要用于离任村干部定期补助,行政事业人员工伤和失业保险缴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39.7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8.56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 (1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5.76万元,主要用于楠溪江景区卫生保洁专项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529.86万元,主要用于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村干部报酬、村干部意外险经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经费等。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52.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40.00万元,主要用于专职消防队工作经费补助。 (六)关于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93.60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2055.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一般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237.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344.68万元,上年执行数3782.7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438.03万元,下降64.5%,主要是上年因专项工作任务的加重,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进行了追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592.68万元,占44.1%;其他支出752.00万元,占55.9%。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501.92万元,主要用于村道养护、水利发展资金项目、村道灾毁工程修复、农村公厕建设、农村饮用水建设工程、项目结转等。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90.77万元,主要用于结转的县定额补助社会事务管理项目。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752.00万元,主要用于县定额补助社会事务管理项目、枫林镇中心卫生院迁改工程、枫林镇城区污水管网二期工程。 (八)关于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0.02万元,上年执行数0.0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02万元,主要是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结转。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2万元,占10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0.02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 (九)关于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72万元,上年预算数26.7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为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全县统筹安排,单位年初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7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各级部门用餐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量,本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不超过上年预算数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为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公务用车购置经费预算全县统筹安排,单位年初不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为持续严格公务用车管理,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不超过上年预算数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等1家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7.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71万元,增长5.6%,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按预算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永嘉县枫林镇人民政府(按预算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4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2547.60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202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反映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工作事务(款)专项业务(项):指反映社会工作部门开展专项业务活动的支出。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款)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项):指反映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持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现社会化管理的支出。 3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指反映用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装备购置、基础设施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请下载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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