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31/2025-318001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部门预决算 发布机构 县政务服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5-04-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审批服务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相关制度。

2.负责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的日常运行管理及标准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县各级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

3.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管理、监督和指导县级部门政务服务等工作;具体负责对县级部门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进驻中心集中开展审批服务活动的组织、指导、监督和考核等工作;负责对进驻中心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和考评。

4.具体负责制定、优化并监督实施政务服务管理规则和办事流程;负责县级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及运维工作;具体负责指导、监督无偿代办服务和涉批中介服务工作。

5.具体负责受理、核实政务服务相关的投诉举报,指导、监督和考核全县政务服务等工作。

6.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综合科、业务科、督查科、机关党委、永嘉县政务服务信息和代办中心预算。

二、2025年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627.23万元。

(二)关于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627.23万元,上年执行数930.8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03.58万元,下降32.6%,主要是go根据县可用财力情况和单位支出实际安排预算。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7.23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占100.0%

(三)关于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627.23万元,上年执行数930.8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03.58万元,下降32.6%,主要是根据县可用财力情况和单位支出实际安排预算。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4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68.06万元,占58.7%;日常公用支出46.41万元,占7.4%;项目支出212.77万元,占33.9%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27.2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7.2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47万元。

(五)关于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7.23万元,上年执行数930.8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03.58万元,下降32.6%,主要是根据县可用财力情况和单位支出实际安排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8.52万元,占8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8万元,占8.2%;卫生健康支出13.67万元,占2.2%;住房保障支出33.47万元,占5.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15.7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212.7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大厅运转、食堂物业管理及水电费和安保卫生等费用。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2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医疗补助和体检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32.1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6.0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1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工伤和失业保险费用的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71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3.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4.46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368.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一般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46.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八)关于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上年预算数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为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全县统筹安排,单位年初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控公务接待量,本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不超过上年预算数安排。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自2013年起已经是车改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方面的支出,2025年也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为非行政(参公)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未涉及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按预算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永嘉县政务服务中心(按预算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1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212.77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202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指反映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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