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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 一、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1. 贯彻执行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开展民族宗教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民族宗教事务方面指导性意见的具体起草工作;2. 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对有关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监督全县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监督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维护社会稳定;3.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4. 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和协调经济发达地区与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族地区的扶贫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等社会事业方面的特殊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相应事务。(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宗教一科、宗教二科、办公室、民间信仰事务所。 二、2025 年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一)关于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 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 年收支总预算 491.75 万元。(二)关于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 年收入预算 491.75 万元,上年执行数 522.56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 30.81 万元,下降 5.9%,主要是根据县可用财力情况安排预算,人员经费增加 12.17 万元,公用经费减少 17.06 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5.9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91.75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占 100.0%。(三)关于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 年支出预算 491.75 万元,上年执行数 522.56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 30.81 万元,下降 5.9%,主要是根据县可用财力情况安排预算,人员经费增加 12.17 万元,公用经费减少 17.06 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5.91 万元。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58.2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9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2.81 万元、农林水支出 38.00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1.74 万元。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 367.32 万元,占74.7%;日常公用支出 44.43 万元,占 9.0%;项目支出 80.00 万元,占 16.3%。年终结转结余 0 万元。(四)关于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 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91.75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491.75 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58.27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94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2.81 万元、农林水支出 38.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1.74 万元。(五)关于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91.75 万元,上年执行数 522.56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0.81 万元,下降 5.9%,主要是根据县可用财力情况安排预算,人员经费增加 12.17 万元,公用经费减少 17.06 万元,项目支出减少 25.91 万元。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58.27 万元,占 7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0.94 万元,占 10.4%;卫生健康支出 12.81 万元,占 2.6%;农林水支出 38.00 万元,占 7.7%;住房保障支出 31.74 万元,占 6.5%。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42.00 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其他运转类支出。(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16.27 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基本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74 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体检和退休医保支出。(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8.0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00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20 万元,主要用于工伤和失业保险缴费支出。(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46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35 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38.00万元,主要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31.74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六)关于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1.75 万元,其中:人员支出 367.32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一般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日常公用支出 44.43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七)关于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八)关于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 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九)关于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 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5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上年预算数 0.6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60 万元,下降 100.0%,具体如下: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 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部门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为严格“三公”经费管理,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全县统筹安排,单位年初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2.公务接待费:2025 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60 万元,下降 100.0%。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控公务接待量,本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不超过上年预算数安排。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 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0 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本单位自2016 年起已经是车改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方面的支出,2025 年也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安排。(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机关运行经费。2025 年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等 1 家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44.43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3.03 万元,下降 6.4%,主要是人员的减少:退休和调离。2.政府采购情况。2025 年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4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按预算部门)共有车辆 0 辆。单价 100 万元以上设备 0 台(套)。2025 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2025 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价 100 万元以上设备。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025 年永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按预算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 2 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 80.00 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2025 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3.事业收入: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4.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5.其他收入:预算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7.基本支出:是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8.项目支出:是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1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民族事务方面的支出。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1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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