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183/2025-317879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部门预决算 发布机构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4-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部门预算


一、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做好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具体职能:略)。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二、2025年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11491.34万元。

(二)关于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收入预算11491.34万元,上年执行数10427.3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63.98万元,增长10.2%,主要是因为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大学生士兵入伍一次性奖励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等发放对象的标准提高造成的。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91.34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占100.0%。

(三)关于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支出预算11491.34万元,上年执行数10427.3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63.98万元,增长10.2%,主要是因为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大学生士兵入伍一次性奖励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等发放对象的标准提高造成的。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30.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9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558.95万元,占4.9%;日常公用支出53.90万元,占0.5%;项目支出10878.48万元,占94.7%。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491.3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91.3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30.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8.90万元。

(五)关于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491.34万元,上年执行数10427.3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63.98万元,增长10.2%,主要是因为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大学生士兵入伍一次性奖励金、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等发放对象的标准提高造成的。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30.62万元,占94.3%;卫生健康支出611.81万元,占5.3%;住房保障支出48.90万元,占0.4%。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2.4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1.2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养老保险制度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83.56万元,主要用于三属抚恤金与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1700.00万元,主要用于有工作残疾军人与无工作残疾军人抚恤金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1000.00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军人定补、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困难补助、参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1560.00万元,主要用于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1355.12万元,主要用于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褒扬纪念(项)38.41万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的修缮维护,烈士遗骸搜寻发掘鉴定、英烈事迹宣传等烈士褒扬工作支出,以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运行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561.41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优抚服务专项经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及其他优抚经费等。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1937.4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政府安排工作对象待安置经费、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等。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88.00万元,主要用于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生活补助等。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146.00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职业技能教育等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76.8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的基本支出 。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894.58万元,主要用于双拥经费、现役军人立功奖励金、八· 一建军节走访慰问经费、大学生士兵入伍一次性奖励金、现役义务兵父母与烈士遗属体检经费等。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723.68万元,主要用于维稳、宣传与专题工作经费,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创建经费等 。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8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残保金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9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8.57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的医疗补助。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3.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587.81万元,主要用于除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48.9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2.85万元,其中:

人员支出558.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一般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53.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八)关于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执行数持平。

(九)关于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0万元,上年预算数2.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部门人员的因公出国开展工作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政策,非必要不出国(境)。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外地单位考察交流、会议活动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保持预算稳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与2024年执行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之前本单位已经是车改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方面的支出,2024年也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等1家行政单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3.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8.67万元,下降13.9%,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减少了。

2.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预算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5年永嘉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按预算部门)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4个一级项目,涉及当年财政拨款10878.48万元。同时,将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开展绩效自评。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详见“2025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表”。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部门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事业部门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部门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部门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部门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结余:包括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财政专户管理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

7.基本支出:是预算部门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指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符合领取定期生活补助条件的“两参”人员生活补助。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褒扬纪念(项):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的修缮维护、烈士遗骸搜寻发掘鉴定、英烈事迹宣传等烈士褒扬工作支出,以及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运行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指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含无军籍离休干部)、退休文职人员等群体安置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指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部门(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部门)的基本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项):指反映除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外的其他优抚对象医疗支出。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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