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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改造提升工程 建设地点:永嘉县三江街道后江山脚永嘉垃圾焚烧发电厂现厂区及相邻地块 建设目的:进一步改善永嘉地区生态环境,缓解垃圾处理压力 建设内容与规模:永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改造提升工程分两块内容,其一是对一期项目进行技改,将一期2×250t/d炉排式生活垃圾焚烧炉通过炉膛技术改造,扩容为2×350t/d规模,并根据焚烧炉参数调整相应配套公用、辅助工程,现有12MW汽轮发电机组规模保持不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烟气脱硝系统,新增SNCR及SCR脱硝,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其二是在原厂房东南侧扩建1×750t/d炉排式生活垃圾焚烧炉+18MW汽轮发电机组,以及配套公用、辅助、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全厂最终垃圾处理规模为1450t/d。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见表1。 表1 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情况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影响评价结论 ①根据大气预测结果,正常工况下SO2、NO2、HCl、Cd小时平均浓度贡献值均符合相应标准限值;SO2、NO2、PM10、HCl、Hg、Pb、Cd等日平均浓度贡献值均在允许范围之内, SO2、NO2、PM10、Hg、Pb、Cd、二噁英等烟气污染物的年平均浓度贡献值所占份额较小;本项目排放的烟气污染物对各关心影响点的贡献值较小,叠加背景值后仍能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②根据计算结果,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可以满足要求,无其它敏感点及敏感建筑物。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①项目废水经厂区处理后回用。厂区仅有循环水系统排水和清洁雨水就近排入内河,不会对项目周边地表水造成不良影响。 ②拟建项目将实施全厂区严格防渗,从源头上消除地下水污染途径,本项目建设对厂址周围地下水环境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3、噪声影响评价结论 根据预测,通过距离衰减及隔声降噪措施,本项目对敏感点的噪声影响有限。 4、固废影响评价结论 企业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炉渣综合利用,飞灰安全填埋,各固废可得到妥善处理与处置。 5、环境风险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最大可信事故设定为烟气处理系统事故排放和渗沥液渗漏。焚烧炉配套的烟气处理设施达不到正常处理效率时将造成废气超标排放进入大气,污染周边空气,企业需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规范,做好设施的日常维护,避免事故工况的发生。渗沥液渗漏将发生地下水环境污染或地表水污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企业按规范做好防渗措施,设置渗滤液收集池。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一期技改依托现有厂内生活污水处理站和垃圾渗滤液处理站,二期新建垃圾渗滤液处理站,均经处理后达到相关标准实现厂内完全回用和废水零排放,不会对周边地表水产生影响。 2、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污染物、酸性气体、氮氧化物等。一期工程在现有烟气净化方案基础上新增SNCR炉内脱硝和SCR炉外脱硝;二期项目的烟气净化方式采用“SNCR 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干石灰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SCR炉外脱硝”的烟气净化工艺,确保各项指标达标排放。 3、固废:飞灰固化后填埋,炉渣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厂内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选用低噪声型号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对周边敏感点影响不大。 5、环境风险:企业需加强管理,做好设施的日常维护,防止事故工况的发生,按规范做好防渗措施,设置渗滤液收集池。在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只要严格按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置,本项目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永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本项目的实施,不仅仅是垃圾焚烧资源利用,而更重要的是对永嘉县区域环境的改善起着积极作用,实现了废物资源化,工程实施将带来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工程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并符合总量控制的要求,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选址合理。综上,项目在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基础上,该项目的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对象和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以垃圾焚烧炉排气筒为中心、半径2.5km的区域范围。 2、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主要是该公司周边的村庄、居住区、学校、单位等。 3、征求公众意见的有效期限为:2018年3 月20日~2018年4月2日。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反馈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采取网上公示、敏感点张贴公示和发放调查表格等形式。 在征求公众意见有效期限内,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或电话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建设单位将在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环评单位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在征求公众意见有效期限内,公众均可在工作日8:30~17:00期间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取报告书可公开的相关内容(涉及技术保密的内容除外)。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永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指挥部 单位地址:永嘉县瓯北镇后江山脚 联系人:盛工 联系方式:0577-57757017 联系人:史经理 联系方式:0577-67385597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浙江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003号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向往街199号 联系人:林工 电话/传真:0571-87992686/87995248 3、环评审批单位 环评审批单位:温州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温州市学院中路299号 联系人:温州市环保局信访值班室 联系电话:12369
公告发布单位:永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指挥部(盖章) 公告发布时间: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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