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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永嘉县乌牛街道磊拓金属制品厂年产3000吨锌合金产品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温州市永嘉县乌牛街道河口岙村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概况:本项目租赁永嘉县申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温州市永嘉县乌牛街道河口岙村的现有厂房作为生产场所(生产车间二一层西南侧部分,面积约260m2),通过购置以生物质颗粒作为燃料供热的熔化炉、浇铸流水线等设备,进行本项目建设。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000吨锌合金产品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主要现状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如表1所示。 表1 主要现状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2、主要规划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如表2所示。 表2 主要规划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经预测,本项目有组织、无组织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在各敏感点以及最大落地浓度点的污染因子浓度均远小于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占标率均小于10%,贡献值较小,在叠加环境本底值后,仍能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未改变区域环境大气质量功能。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敏感目标及区域环境质量影响不大。本项目熔化车间建议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距本项目熔化车间最近的环境敏感点为项目熔化车间西北侧70m的河口岙村,因此项目选址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评价要求本项目熔化车间卫生防护距离50m范围内不允许新建医院、学校、居民楼等环境保护目标。该卫生防护距离归卫生主管部门落实。 2、地表水环境:项目生活污水排放很小且水质简单,满足河口岙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纳管标准,不会对该工程处理负荷产生冲击,同时该工程治理后污水不排放环境,由农田灌溉消纳,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再生利用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20922-2007)相应标准,因此,只要污水正常达标排放,对农田灌溉水质影响程度是较小的,对内河水质不产生影响。 3、地下水环境:企业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须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护工作。企业需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减缓措施的基础上,加强污染物源头控制,做好事故风险防范工作,做好厂内地面的硬化、防腐、防渗工作,特别是污水处理设施各单元、固废堆场的地面防漏、防渗工作,加强日常检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废水管道及构筑物的渗漏状况并妥善解决,有效控制厂区内废水污染物的下渗,避免给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则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4、声环境:在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措施后,运营期项目各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排放标准;敏感点声环境质量本底值与本项目贡献值叠加后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5、固废:各类固体废物按照环评提供述途径处理处置,正常情况下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6、土壤:项目需做好废气除尘设施运维,防止非正常排放的粉尘被带入附近土壤。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设置专门暂存点,做好防渗防风防雨措施,定期外运处置。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项目主要污染情况 施工期:本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为新增生产设备进场的安装施工噪声。 营运期:主要为设备噪声、生产固废及金属熔化过程产生的窑炉烟气和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2、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情况 施工期:施工期:施工过程中要关闭门窗,工人施工过程要轻拿轻放,严禁夜间施工。 营运期: (1)废水室外雨、污分流,雨水就近排入附近河流;生活污水依托永嘉县申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管后经管网进入河口岙村生活处理池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水水质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此出水用于水田谷物灌溉不外排,出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再生利用 农田灌溉用水水质》(GB20922-2007)相应标准。 (2)本环评建议使用布袋除尘系统治理烟气。在窑炉上部设置密闭罩连接集气管,其中一面设置为活动面,用于加料,加料完毕后投料口关闭。在窑炉密闭罩一侧设置浮渣下落通道,其废气直接汇入上部密闭罩,经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最终通过不低于20m排气筒高空排放。 (3)设置关门的固废暂存库、物品回收库和垃圾房,日常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炉渣等收集后外售处理。 (4)企业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远离门窗,做好基础减震隔声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影响。 (5)厂区总平面布置应根据厂内各生产系统及安全、卫生要求,按照功能合理分区,各功能分区之间及功能分区内部要按照安全评价的有关规范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加强对各生产装置区的生产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熟悉生产操作规程、工艺控制参数以及原材料、产品、中间产物的危险特性,防止操作失误;废气处理装置的风机采用一用一备的方法,严禁出现风机失效、废气 未收集无组织排放的工况。定期对除尘系统清渣,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有效运行;加强废气吸收装置的运行管理,制订设备运行操作规程、维修保养、巡回检查等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操作,竭力避免事故排放。一旦出现事故性排放应及时停止生产操作,待修复后再进行生产;操作工在上岗前须通过上岗培训,提高职工素质,并把日常的运行维护与职工个人的经济效益挂钩。 3、预期效果: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可基本控制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风险防范要求。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实施符合永嘉县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文件规定;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永嘉县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的建设能够实现清洁生产的要求。项目符合相关规划,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项目在建设及营运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建设期主要有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固废等,污染较轻,影响时间短;营运期主要来自熔化炉运行过程产生的熔化烟气和生物质燃烧机燃烧生物质颗粒产生的燃烧烟气,一般工业固废等。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可基本控制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则本项目的建设及营运对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来看,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村镇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5月21日~2018年6月4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嘉县乌牛街道磊拓金属制品厂 单位地址:温州市永嘉县乌牛街道河口岙村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605873828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温州市永嘉县南城街道滨江丽景大厦2603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968995387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永嘉县环境保护局 单位地址:永嘉县行政审批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77-57672662
信息公告发布单位:永嘉县乌牛街道磊拓金属制品厂 信息发布时间:2018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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