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方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7万吨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终极处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正)》(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要求,建设单位于201866日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公告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述

项目名称:永嘉县方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处置7万吨固体废物无害化资源化终极处置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永嘉县方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永嘉县桥下镇基隆屿工业区温州泽盛科技有限公司内

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为7955.5m2,总建筑面积为3714m2

总投资额: 6035万元

主要产品方案:年处理危险固废 (湿基) 70000t/a,包括表面处理废物HW17、含铬废物HW21、含铜废物HW22和含镍废物HW46中危险废物,详见表3.1-1所示,年产冰铜4692t/a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要素

序号

行政村

敏感点

方位

与综合车间距离(m)

备注

保护类别

备注

大气

1

永嘉县桥下镇

上村村

东南

320

380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TJ36-79)、(CH245-71)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大允许浓度等

隔山

2

下斜村

780

247

/

3

下村村

东南

1250

300

隔山

4

坦头

1250

804

/

5

西岙村

东北

1570

243

隔山

6

小京西岙村

东北

1870

477

隔山

7

埠头村

1760

405

/

8

张湾底

2500

30

隔山

9

六岙村

东南

2500

200

隔山

10

鹿城区山福镇

郑大垟村

西北

2220

131

隔江

11

沙头村

西北

1680

570

隔江

12

下岸村

1580

500

隔江

13

外垟村

1800

500

隔江

14

/

瓯江

西

255

/

GB3838-2002类标准,环境风险评价保护目标

纳污水体

备注:项目排放口附近无养殖,不涉及饮用水保护区范围等敏感区,以上距离以googleearth测量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水环境影响

1)纳污水环境影响

目前依托租用企业正常运营,结合其纳污瓯江下游最新监测数据(20171023~25日)可知,纳污水体水质满足类水质标准,本项目仅排放生活废水,废水水质简单且水量小,可生化性好,依托泽盛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更有利于其生化设施更好运行,因此对水环境影响很小。

2)地下水环境影响

由于危险固废仓库等构筑物均经过防水、防腐蚀、防渗漏措施,能够起到良好的防渗效果,正常情况下都不会渗漏,不会对地下水产生影响,因此正常工况下,地下水环境能满足相应的功能区划要求;对非正常工况下进行预测,本项目选取镍、铜和铬作为地下水环境影响预测因子,渗漏初期,根据非正常工况情景模式,100d时镍、铜和铬污染物污染晕中心处最高浓度贡献值分别为0.001933104mg/L0.006956711mg/L0.001773038mg/L,未超标,此时污染晕向北迁移最大距离17m;污染物将会持续迁移,但浓度逐渐降低,第7300d时浓度贡献值已分别降至0.0002272716mg/L0.0008178882mg/L0.0002084529mg/L。因此,非正常工况储池瞬时泄漏情况下,原料仓泄露情况虽能Ⅲ类水质标准情况下,镍、铜和铬最大占标率已达到9.7%0.70%3.5%,对地下水环境影响仍造成一定影响,因次须杜绝非正常工况发生。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污染物可实现达标排放;在正常工况下,除了总铬及其化合物面源最大占标率大于10%外,其余占标率均小于10%,且结合导则要求,对人类健康或生态环境有严重危害的特殊项目(本项目涉及排放二噁英),评价等级一般不低于二级,综上所述,确定评价等级为二级,本项目选取总铬及其化合物和二噁英进一步采用AERMOD模式进一步预测。预测结果显示,在正常工况下总铬及其化合物和二噁英最大落地浓度和敏感点均能满足环境要求,在非正常工况下,总铬及其化合物相对于正常排放浓度成倍数增长,在叠加背景值后出现多处超标,建议建设单位加强环境管理,一旦废气治理设施出现故障,必须立即停止生产。

根据大气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可不设置大气防护距离;根据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本项目综合车间建议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项目总平布置与周边现状敏感点的距离均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避免规划建设学校、住宅、医院等敏感点。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采用Cadna对项目主体工程进行预测,在严格执行本环评提出措施的前提下,厂界均能达标,鉴于项目200m内无敏感点,通过距离衰减后本项目噪声对敏感点影响不大。

4、固废影响

本项目对固废分类、分质,严格遵守固废的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环境,符合相应的环保要求,则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影响。

5、环境风险影响

根据环境风险评价分析,根据环境风险事故分析,项目存在的潜在事故风险主要废气的事故性排放及重金属的污染。要求企业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设置规范的固废暂存场所,加强原料危废的暂存管理,对雨水进行收集处理,严禁明火,环境风险相对较低,对周边居民及生态环境影响较小。只要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可以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将事故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该项目事故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2主要环保措施汇总表

项目

污染源

排放点位

主要污染物

污染防治措施

废气

熔融炉

烟囱

烟尘、NOxSO2、氟化物,氯化氢,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铬、锡及其化合物、二噁英等

出料口收集与炉内其他废气+表面冷却+布袋除尘

石灰、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烟气石膏法脱酸+除雾除湿+引高排放

厂区1个排放口,排放高度30m

干燥窑

出料口收集与炉内其他废气+漩涡除尘

电子皮带秤落料点和胶带输送落料点

粉尘,粉尘中含有重金属

出料口收集+长袋低压脉冲袋式除尘器;

废水

车间及厂区地面和设备冷却

SS、含有少量重金属

收集后作为冲渣补充水,不外排

原料仓库渗滤液

重金属

渗滤液收集后重新进入到污泥拌料过程中,进入逆流烘干处理,不外排

脱酸车间

SSFCl、硫酸钙、含有少量重金属

经厂区污水处理厂预处理后用于冲渣

员工生活

CODCrNH3-N

依托温州泽盛科技有限公司生化处理设施处理排放瓯江

初期雨水池

SS、含有少量重金属

斜管沉淀后作为熔渣冲渣补充水

噪声

各类设备噪声及其他

噪声

隔声、消声、减振等

固废

熔融收集烟尘

重金属(以锌为主)、粉尘

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干燥收集烟尘厂内循环,熔融收集烟尘委托相应的单位回收处理

危险固废废包装袋

编织袋及沾染危险固废

实验室废液

重金属和相关化学药剂

熔融炉

水淬渣

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委托相应的单位回收处理

脱酸尾气处理设施

硫酸钙

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外售综合利用

非危化品包装袋

编织袋及原料残留物

灰渣

炭灰

日常生活和非危化品包装袋

生活垃圾和包装袋

依托租用企业已有的设施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环境风险

三废处理设施和物料贮存场所

设置事故应急池100m3

车间地面严格按照危险固废临时贮存场所控制标准实施,定期对污染防治设备进行维护并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演习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措施,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可以做到总量控制,只要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措施,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风险影响在本环评提出的相关措施的基础上,对环境影响不大。

(六)公众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需要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它进一步的数据,可以致电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也可来人上门联系,数据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18620日。报告书简本放置于环评单位;项目报批前全本公示拟于2018622日在环评单位官方网站上公示。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附近敏感点,详见表1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有效期限:201866日~620

(九)项目审批部门

审批环保部门:永嘉县环保局联系电话:0577-57672707 

(十)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以及索取相关补充信息,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或写信等方式与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

联系人:潘工电话:0577-88980727    传真:0577-88980212

地址:温州市市府路525号同人恒玖大厦20    E-mail2825494001@qq.com

(十一)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永嘉县方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925022888

(十二)公告说明

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现状及以上内容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电话、书面向环评单位或当地管理机构提出。

发布单位:永嘉县方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