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丰禾塑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永嘉县丰禾塑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需要公开的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嘉县丰禾塑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

工程概要:为适应市场的发展,企业拟对原有审批未建的2条全自动垂直升降电镀生产线和手动镀槽进行技改,技改后设1条全自动铜镍挂镀生产线、1条半自动铜镍挂镀生产线和手动镀槽若干,保留配套喷漆工序,为提升产品性能,配套工艺新增前处理蚀刻工序和后处理电泳工序等,主要提供不锈钢、铝合金和锌合金产品等电镀表面处理加工,同时保留少部分塑料件电镀。技改后生产规模为年电镀加工18万平方米五金件(折合约1800吨),年电镀加工塑料件(折合约30吨)。技改项目将原有保留待定的重新利用,技改后电镀总容量保持不变(在永嘉县环境保护局核准的电镀容量范围内),其中全自动挂镀线电镀容量、半自动电镀容量、手动电镀镀槽容量,自动化率80.5%。为了提高产品附加值,自动线上镀铜镍后还需配套手动电镀槽镀颜色,由于镀颜色时间短无法在自动线上完成,因此,需要保留沙镍、枪黑、仿金、镀银和镀铬等手动镀槽。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周边环境主要保护目标情况见表1

1 主要敏感保护目标

序号

敏感点

方位

与项目边界最近距离(m)

11

桥一村

西北

1400

1

外垟头村

630

12

桥西村

西北

1150

2

石马岱村

东北

465

13

坦头村

西北

1650

3

谷联村

西北

800

14

街头村

西北

2060

4

壬田村

西

610

15

外新村

西北

2050

5

新浦村(外岙儿村)

东南

290

16

林下村

西南

1750

6

桥头镇朱涂中学

700

17

西洲村

西南

2100

7

桥头镇朱涂小学

680

18

白垟村

东南

1900

8

朱涂村

860

19

胜丰村

东南

1800

9

桥头农改房

西

310

20

桥头镇中学

西北

2000

10

店埠村

西北

2220

21

桥头二小

西北

1580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水: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B标准后排入菇溪,能够使得排入河流的污染物能得到大幅削减,经纳污水体充分混合以及水流的稀释、扩散作用,从定性角度分析,经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对菇溪水质的影响不大。

生产废水纳管永嘉县桥头南片电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引用《永嘉县桥头南片电镀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根据计算结果可知,在正常排放状况下,废水对纳污水域的影响很小,基本维持河水现状浓度值。

废气:根据对氰化氢、氯化氢、铬酸雾和二甲苯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在电镀酸雾和喷漆废气污染治理的基础上,电镀基地边界电镀酸雾浓度均低于各酸雾环境质量标准,二甲苯浓度低于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根据大气防护距离计算结果,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为0

根据基地后环评中的计算结果,建议桥头镇钮扣工业园区电镀基地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周边范围内不得规划学校、住宅等敏感建筑。根据调查,桥头镇钮扣工业园区电镀基地现状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拉丝过程绝大多数粉尘由布袋除尘器回收,排放量很少,可以做到达标排放,经大气吸收扩散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由于天然气燃烧废气产生量较小,通过专用排气筒(排气筒高度不低于)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噪声:根据预测,技改项目厂界昼间噪声排放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影响较小。

固废:技改项目固废种类较多,企业应分类收集,分别处置,设专用场地按规范要求存放并通过加强社会化协作妥善处置,尽可能综合利用。企业只要对固废加强管理,及时回收或清运,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基本上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水:项目生产废水分质分流,按氰系废水、镍系废水、含铬废水、综合废水四大类废水进行分类收集,通过4根不同的污水管送至基地废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达标后纳入纳管排放菇溪。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桥头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菇溪。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项目废水排放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的不利影响。

废气:电镀车间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铬酸雾、氯化氢、氰化氢等,所有产生废气的工艺装置均应设立局部气体收集系统和集中净化处理装置,氰化氢、铬酸雾产生工段应单独设置处理装置;喷漆、电泳等有机废气采用水帘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拉丝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除尘。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专用排气筒(排气筒高度不低于)排放。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废气做到达标排放。

噪声: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等。厂界噪声做到达标排放。

固废:分类收集、分别处置,经采取相应措施,固废均能做到无害化处理,不外排。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永嘉县丰禾塑胶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建设符合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符合《浙江省电镀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修订)》相关要求,基本能做到清洁生产要求。经环评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在采取严格的科学管理和环保治理措施后,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不改变区域环境功能。因此,建设单位应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从环保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对象和期限

征求意见范围为项目评价范围内个人和团体。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对该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当地环保部门和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嘉县丰禾塑胶有限公司  地址:桥头镇钮扣工业园区电镀基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叶总 13906671323

2)审批部分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永嘉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永嘉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方式:0577-57672707

                               

  公示单位:永嘉县丰禾塑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