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高球阀门有限公司年产328吨阀门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嘉县高球阀门有限公司年产328吨阀门建设项目

项目简介:永嘉县高球阀门有限公司创建于2004年,位于永嘉县桥下镇浦石村是一家专业从事阀门加工和销售的企业,生产规模年产328吨阀门。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保护项目

敏感点

方位

与厂界最近距离(m

保护级别

大气环境、

声环境

浦石村

东南侧

25m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GB3096-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

北侧

120m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西南侧

1m

大气环境

和三村

东南侧

728m

和二村

南侧

1543m

安丰村

东南侧

1500m

六岙村

西北侧

387m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本项目只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生化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入瓯江。由于纳污水体瓯江段水动力活跃,江水稀释扩散能力较强,废水经稀释扩散作用后基本上不会对瓯江水体产生影响。

2打磨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最大落地浓度、敏感点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表4-1相关空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且占比率均小于10%,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影响可接受

3在不采取减震降噪的措施下,运营期间项目西南侧厂界噪声贡献值不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要求;东南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要求,其他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要求;除浦石村西南敏感点噪声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外,其余敏感点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因此,企业需采取相应的减震降噪的措施,以确保西南厂界及敏感点的噪声达标排放。具体措施如下:

对车间进行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车间的中央,并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如机加工设备下方设置减震垫等;

对除尘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设置消声罩;

加高、加厚西南侧的围墙,并在西南侧的围墙上设置多孔吸声材料。

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可降低3-5dB,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使之对周围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4、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企业生产副产物(金属废屑、生化污泥、废包装材料等),均属一般固废。其中生活垃圾应该日产日清,生化污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金属废屑、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根据影响分析可知,生活污水经厂区生化处理设施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后排放。

2、废气:本项目打磨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除尘率达99%)后引至15m排气筒排放;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对焊接烟气、等离子切割烟尘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车间通风排放

3、噪声:企业需采取相应的减震降噪的措施,以确保西南厂界及敏感点的噪声达标排放。具体措施如下:

对车间进行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车间的中央,并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如机加工设备下方设置减震垫等;

对除尘风机、空压机等设备设置消声罩;

加高、加厚西南侧的围墙,并在西南侧的围墙上设置多孔吸声材料。

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可降低3-5dB,可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使之对周围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够达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效果,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量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的污染防治整改措施后,可以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可以做到总量控制,只要加强管理,落实环保整改措施,能满足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要求。

六、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的范围和对象为受项目影响的周围公众,包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主要事项:您对当地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您认为该地区主要的环境问题;您对建设项目的了解程度;您对建设单位环境信誉的满意程度;您对该项目建设运行最担心哪方面的环境问题;您认为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边居民居住生活环境的影响程度;您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其他意见和建议。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本公示信息公开后,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委托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委托单位、环评单位及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九、 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嘉县高球阀门有限公司

地址:永嘉县桥下镇浦石村  联系人:黄伯滔   联系电话:13968959257

十、 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湖北黄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戚工       联系电话:0713-8100389

 

公示单位:永嘉县高球阀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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