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企业拟将位于永嘉县瓯北街道五星工业区永嘉县新亚表面技术处理有限公司厂房内的生产车间搬迁至高特自控阀门有限公司位于永嘉县瓯北街道五星工业园区的现有厂房2-3楼,租赁建筑面积2800m2。项目从事铝制品阳极氧化表面处理,铝件来源于永嘉及周边地区的铝制品相关产品,加工件类型包括汽摩配件、五金件等装饰性铝材。项目总投资600万元,企业拟淘汰原有的生产线,新购置2条铝件阳极氧化表面处理半自动线,一条烘干线及其他辅助设施,铝氧化槽升数由20767L增至43470L,年处理的铝制品由1500t增至3000t。淘汰物理抛光工序,增加碱抛、中和、固色工艺,同时调整工艺顺序。迁扩建后,原厂址不再生产。迁扩建前后企业主要生产情况变化见下表1-1。
表1-1 迁扩建前后企业主要生产情况变化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迁扩建前 | 迁扩建后 | 备注 |
1 | 生产规模 | 年处理1500吨铝拉手表面 | 年处理3000吨铝制品表面 | 项目加工的铝制品主要为小件,款式复杂,重量在10-50g之间,平均重量按30g/件计,平均表面积约0.04m2 |
2 | 生产工艺 | 物理抛光、脱脂除油、化学抛光、氟化、阳极氧化、着色、固色、封闭及后续清洗、烘干等 | 化学抛光、碱抛、氟化、脱脂除油、阳极氧化、着色、固色、封闭及后续清洗、烘干等 | 淘汰物理抛光,生产线增加碱抛、中和、固色工序,同时调整工艺顺序 |
3 | 生产设备 | 1条手动铝氧化生产线和1条半自动铝氧化生产线、烘道、抛光机等 | 2条半自动铝氧化生产线、烘干炉、天然气蒸汽锅炉等 | 淘汰原有生产设备 |
4 | 供热 | 由园区集中供热,不单独设锅炉 | 由1t/h的天然气锅炉供热 | 基地原有集中供热系统拆除 |
5 | 氧化有效容积 | 20767升(包括氧化槽、染色槽、粗化槽、乳化槽容积) | 43470升(仅氧化槽) | 生产线槽体规格、数量变化 |
6 | 员工人数 | 40人 | 60人 | 工作班制及食宿情况保持不变 |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类别 | 保护目标名称 | 坐标/m | 保护对象 | 规模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UTM-X | UTM-Y |
大气环境/环境风险 | 五星村 | 265286 | 3104088 | 人群较为集中的区域(居民区、学校等) | 约3729人 | 二类 | 东南 | 535 |
浦二村 | 266553 | 3105221 | 约1555人 | 东北 | 2075 |
林垟村 | 266219 | 3104555 | 约992人 | 东 | 1335 |
堡一村 | 265444 | 3104827 | 约1500人 | 东 | 710 |
堡二村 | 265656 | 3105129 | 约833人 | 东北 | 962 |
瓯北三中 | 265444 | 3105515 | 约700人 | 东北 | 1173 |
瓯北四小 | 265651 | 3105738 | 约1500人 | 东北 | 1105 |
瓯北五小 | 265748 | 3106359 | 约1415人 | 东北 | 1277 |
瓯北七小 | 265895 | 3103720 | 约1500人 | 东南 | 1592 |
河田村 | 266076 | 3103512 | 约1497人 | 东南 | 1912 |
礁下村 | 265081 | 3105955 | 约1560人 | 东北 | 1345 |
和一村 | 265540 | 3106513 | 约2223人 | 东北 | 2386 |
和二村 | 265789 | 3106709 | 约1050人 | 东北 | 2302 |
和三村 | 265359 | 3106953 | 约1050人 | 东北 | 2024 |
笼川村 | 262199 | 3107011 | 约1000人 | 西北 | 3215 |
屿头村 | 263092 | 3103961 | 约2500人 | 西南 | 1261 |
岩门村 | 263183 | 3105379 | 约832人 | 西北 | 1607 |
潘岙村 | 262117 | 3104180 | 约1231人 | 西南 | 1828 |
鞋都第一小学 | 263433 | 3104223 | 约1010人 | 西南 | 2200 |
上伊村 | 262560 | 3103334 | 约1000人 | 西南 | 2400 |
前陈村 | 263620 | 3103094 | 约1000人 | 西南 | 1807 |
戴宅村 | 262463 | 3102664 | 约1000人 | 西南 | 2440 |
双屿中学 | 263845 | 3102565 | 约787人 | 西南 | 2247 |
河岙村 | 263097 | 3107420 | 约1000人 | 西北 | 2100 |
环境风险 | 浦西村 | 267354 | 3104232 | 约1400人 | 东南 | 2900 |
王家坞村 | 266927 | 3103424 | 约920人 | 东南 | 2600 |
水环境 | 瓯江 | / | / | / | / | III类 | 西 | 160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纳入永嘉县瓯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放瓯江;生产废水经分质分流按前处理废水、含镍废水、综合废水、酸洗废水、含磷废水(喷淋废水进入综合废水)5股废水纳管基地污水处理厂(永嘉县东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生产废水经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的新建表2中标准后排放瓯江。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再经江水稀释扩散后对水环境影响不大。
(2)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非正常工况)
渗漏初期,根据非正常工况情景模式,100d时镍污染物污染晕中心处浓度超标,最高浓度贡献值0.0946mg/L,超标倍数为4.73倍,此时污染晕向北迁移最大距离17m。污染物在4022d心峰值浓度达到地下水III 类水质标准,此时最大迁移距离904m。第1000天、7300d污染物将会持续迁移,但浓度逐渐降低,第7300d时镍浓度贡献值已降至0.017mg/L。
因此,非正常工况储池瞬时泄漏情况下,在满足地下水III类水质标准情况下,镍扩散迁移最大距离904m。
(3)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根据AERSCREEN模型预测结果,本项目点源、面源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能达到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 2.2-2018)附录D中硫酸的标准限值,且占比率小于10%,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影响可接受。项目厂界外贡献浓度无超标,因此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声环境影响分析
运营期间项目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要求。本环评建议企业对车间进行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尽可能布置在车间的中央,并采取减震隔声措施;另外,生产期间关闭门窗。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排放标准,使之对周围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5)固废影响分析
营运期,项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残次品收集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则一般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工艺槽滤渣及槽渣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染料及化学品容器、包装袋。工艺槽滤渣及槽渣类别为HW17,染料及化学品容器、包装袋废物类别为HW49,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寻找有资质单位进行收集处理。
(6)土壤
现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各监测点位土壤监测指标均达标,区域土壤现状环境质量良好。
项目在事故状况下,液态物料、废水通过地面漫流、垂直渗入等形式输入周边土壤,可能会造成土壤环境影响。根据事故状况情景预测结果,项目运营至20年时,周围影响区域土壤中总镍累积量远小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但事故状况下会导致总镍在土壤中快速增加。环评要求企业运营期间做好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固体废物暂存设施的维护及检修,日常生产中加强厂区环境管理,从多方面降低项目建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在此措施条件下,评价认为本项目土壤环境污染可控,土壤环境影响轻微。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情况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见表1-3。
表1-3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 效果 |
水 污 染 物 | 员工生活 | 生活污水 |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纳管,经瓯北污水处理厂处理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瓯江。 | 对区域水环境影响不大 |
生产过程 | 生产废水 | 本环评要求,企业严格执行《浙江省金属表面处理(电镀除外)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砂洗、氮肥、废塑料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技术规范》和《温州市重污染行业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要求,其中生产线各槽必须执行架空改造,废水管线采取明管套明沟(渠)或架空敷设,废水管道(沟、渠)应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废水收集池附近设立观测井;废水收集和排放系统等各类废水管网设置清晰,有流向、污染物种类等标示。 近期:生产废水分质分流经废水收集池收集后纳入基地污水处理站(永嘉县东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中表2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放瓯江。 远期:待基地集中污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完成后,项目生产废水经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260-2020)中表1其他地区直接排放标准限值后排入瓯江。 |
大 气 污 染 物 | 生产过程 | 酸雾废气 | 本环评要求对车间内主要产生废气的各槽进行点对点吸风捕集,集气采用槽侧上方吸风,总设计风量为20000m3/h。车间废气集气率按90%对硫酸雾和氮氧化物采用先硫化钠后片碱溶液多级湿法喷淋吸收,去除率达95%,达标尾气20m高的1#排气筒楼顶高空排放。 | 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
生产过程 | 天然气燃烧废气 | 要求企业安装超低氮燃烧器,抑制效率不低于81%。燃烧废气经集气后采用引至20m高2#排气筒高空排放。 | 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
噪 声 | 生产过程 | 噪声 | (1)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 (2)建议对高噪声设备做好基础减震隔声降噪措施; (3)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 (4)加强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加强员工教育,安全文明生产,生产期间关闭门窗,员工进出随手关门。 | 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
固 体 废 物 | 员工生活 | 生活垃圾 |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资源化、无害化 |
生产过程 | 工艺槽滤渣及槽渣 | 根据集中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要求,本项目不得擅自处理所产生危险废物,项目应用专用容器和场地对此类危废进行收集暂存,并委托具有处理该类危废能力的专业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单位需有HW17和HW49类处理资质。危险废物通过专用容器盛装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专用容器建议采用可密闭加盖的塑料桶或塑料箱。 危废暂存场所需做到“四防”(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做成专门的危废暂存间,门口设置警示标识。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见表8-1。 本项目不自建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所有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由于本项目目前尚处于筹建阶段,尚未签订利用或者委托处置意向,根据前文分析,本项目危险废物类别主要为HW17和HW49类,周边可处置此类别危险废物的建议可由温州市环境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处置。 |
生产过程 | 染料及化学品容器、包装袋 |
生产过程 | 残次品 | 外售物资回收单位。 |
土 壤 | 储运过程危化品泄露 | ①源头控制:从污染物源头控制排放量,采用经济高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出现故障后立刻停工整修;在物料输送和贮存过程中,加强跑、冒、滴、漏管理,降低物料泄漏和污染土壤环境隐患。 ②过程防控措施:根据分区防渗原则,废水收集池、危险仓库等通过分区防渗和严格管理,地面防渗措施需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规定的防渗要求;在占地范围及厂界周边种植吸附能力较强的植物,做好绿化,利用植物吸附作用,减少土壤环境影响。 | 杜绝污染土壤环境 |
风险 | 危化品储运过程、 废气废水处理过程 | 1、危险化学品贮运安全防范措施 (1)危险化学品运输 企业必须加强运输过程中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要由有资质的单位承担,定人定车,合理规划运输路线。 (2)危险化学品仓库 项目化学品仓库等涉及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拥有良好的储存条件,并根据《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毒害性商品储藏养护技术条件》(GB17916-1999)进行储存。在仓库及车间现场设置紧急喷淋和洗眼器,随时保持水管畅通;操作时根据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里的要求,并配戴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品PPE;制作厂区化学品兼容性矩阵表,同一仓库或围堰内只能贮存兼容的物质(如酸和碱不能贮存在一起)。 (3)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要求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尤其是化学品仓库,必须设置防盗设施。同时应加强管理,由专人负责,非操作人员不得随意出入。加强防火,达到消防、安全等有关部门的要求。做好药品的入库和出库登记记录,明确去向。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制定严格的工作守则和个人卫生措施,所有操作人员必须了解所有化学品如硝酸、硫酸等化学品的有害作用及对患者的急救措施,以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和员工的身体健康。向化学品供应商索取化学品的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张贴在仓库贮存及使用现场,供操作人员学习。 2、废水处理站事故防范措施 项目厂区污水处理设施机械发生故障或工艺性能出现瘫痪而使废水不经处理或仅经简单中和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导致大量酸碱废水进入基地污水处理厂,故在事故排放时,对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影响较大。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基地污水处理厂对纳管水质的要求,严禁向下水道倾倒废铝氧化、槽渣以及化抛、清洗等产生的废渣;当发生化学品异常泄漏或排放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化学品扩散进入污水管网,并主动迅速联系污水处理厂,以便污水处理采取相应措施减少化学品对污水处理工艺的影响;企业也应加强废水处理及企业排水的监控,设立应急事故废水收集处理池,杜绝废水事故排放的发生。 | 将自身环境风险降至最低 |
2、预期效果
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可基本控制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永嘉盛大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铝氧化铝制品迁扩建项目位于永嘉县瓯北街道五星工业区,租赁高特自控阀门有限公司部分厂房。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在建设、营运过程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项目各污染物排放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可达到环境质量目标。建设单位应妥善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村镇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02月18日~2021年03月02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嘉盛大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永嘉县瓯北街道五星工业园区(高特自控阀门有限公司内)
联系人:傅云麟 联系电话:13567795978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新三路16号创新大楼7楼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5088902971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永嘉县环境保护局 单位地址:永嘉县行政审批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77-57672662
信息公告发布单位:永嘉盛大表面处理有限公司(盖章)
信息发布时间:2021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