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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戴维斯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嘉戴维斯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迁建); 建设单位:永嘉戴维斯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年产25吨情趣用品; 项目选址: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沙头镇高浦村(温州威龙被服有限公司内)(120度45分52.689秒,28度11分49.851秒); 项目用地: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790平方米; 主要工艺:充油→浇注成型→修整→包装→外售 项目总投资:150万元; 国民经济行业类型: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2929) 环境影响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的“53、塑料制品业292”中的“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类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主要现状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情况 (1)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调查,永嘉县沙头镇污水处理站位于永嘉县沙头镇高埔村,其设计处理规模为600t/d,投资近600万元,总占地面积1640.58m2。永嘉县沙头镇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工艺见图4-2,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本项目纳管量约为0.28t/d,目前永嘉县沙头镇污水处理站有足够余量接管本项目废水。本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水量很小,常温,排放规律为间断排放,不属于冲击型排放,可以纳管到永嘉县沙头镇污水处理站,对永嘉县沙头镇污水处理站冲击小,满足水环境保护目标的要求。 (2)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为防止项目实施对区域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污染,要求项目从原料和产品储存、生产过程、污染处理等全过程控制各种有毒有害原辅材料、中间材料、产品泄漏(含跑、冒、滴、漏),同时对有害物质可能泄漏到地面的区域采取防渗措施,阻止其渗入土壤和地下水中,即从源头到末端全方位采取控制措施,对地下水、土壤的环境影响较小。 (3)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混料和模塑成型废气。项目混料和模塑成型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根据《温州市环境状况公报》(2020年度)中环境空气质量结论,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本项目选取的治理措施为可行技术,项目实际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预计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对外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影响分析 运营期间项目各侧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要求,敏感目标处噪声叠加值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在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后,可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排放标准,使之对周围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5)固废影响分析 项目固废实行分类管理,一般固废视其性质采取出售等方式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固废可实现零排放,项目产生的固废对环境影响不大。 (6)风险环境影响 项目的实施存在一定的潜在环境风险,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通过相应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风险防范措施,使风险事故对环境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本项目风险可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情况 工程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见表2。 表2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2、预期效果 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可基本控制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永嘉戴维斯塑胶科技有限公司迁改建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沙头镇高浦村(温州威龙被服有限公司内)。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项目在建设、营运过程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经评价分析,项目各污染物排放符合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可达到环境质量目标,符合《永嘉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妥善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的建设可行。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范围:项目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项目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村镇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9月6日~2021年9月17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嘉戴维斯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总 联系电话:18857732101 单位地址:永嘉县沙头镇高浦村(温州威龙被服有限公司内)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15858861036 单位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滨江丽景大厦2603室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 联系电话:0577-57672662 单位地址:永嘉县行政审批中心一楼
信息公告发布单位:永嘉戴维斯塑胶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信息发布时间:2021年9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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