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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小楠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藤溪)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嘉县小楠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藤溪);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 项目选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嘉县大若岩镇,工程治理起点位于五星滩国家森林公园堰坝,终点至藤溪河口,治理河道中心线全长3.36km; 项目总投资:1609.16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治理河道总长3.36km,村庄段堤岸按1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农田段堤岸按5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本工程为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次要及临时性建筑物级别5级,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堤岸总长3600m,亲水平台总长1481.0m,其中左岸堤防长917.7m,护岸长1627.9m,亲水平台长790.1m;右岸堤防长124.9m,护岸长862m,亲水平台长690.9m;藤溪支流新建护岸长67.5m;堰坝加固修复5座,汀步4条,河道疏浚面积约9.39 hm2,疏浚扰动方量约4.69万m3; 国民经济行业类型: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环境影响行业类别:五十一、水利-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主要现状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建设阶段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场地洒水与否对扬尘的影响很大,场地洒水后扬尘量将降低28%~75%,大大减少其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建设阶段的扬尘污染具有临时性,当建设阶段结束后,施工扬尘所带来的污染也将随之结束。 (2)运行阶段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行阶段不产生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建设阶段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针对施工场地雨季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产生的基坑排水,项目在河道管理线范围外设置临时沉淀集水池,施工场地内的雨季地表径流和施工产生的基坑排水全部集中收集至临时沉淀集水池内沉淀后,澄清水首先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使用。严禁废水回流进入河道。项目施工期间员工生活污水设置移动式厕所,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综上,项目的建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2)运行阶段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各工程实施后,运行阶段,有利于改善河流水质,有利于维护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对区域水环境质量、监控断面环境质量以及河流水域生态环境的提升和修复都能起到正面的、长远的积极作用。 项目对河道进行水质生态治理,不会导致河道整体纵坡发生明显变化,不会导致河流流速发生明显变化,同时项目河道水质生态治理工程依照现有河道宽度进行,不会导致河道水面宽度发生变化。项目河道水质生态治理后,水流挟沙力下降,治理修复河段河床总体上可能出现淤积,但由于泥沙含量较高的河水主要在出现在洪水期6-9月,此时径流量较大,流速高,此时淤积量较少。其余时段水中泥沙含量较低,一般不会发生河道淤积。项目的建设运行不会导致河流的水温出现分层,不会导致河道径流流量发生明显变化。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河流的水深和水位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不会对径流产生明显影响。 综上,项目的运行对地表水影响可接受。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行阶段无水污染的产生和排放,在项目建成后,随着河流水质不断的改善,与地表水水力联系密切的地下水质量也会随之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和改善。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建设阶段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针对施工机械噪声,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先进的工艺,规范设备操作,加强设备养护,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车辆减速行驶,不鸣笛等措施降低噪声的排放。 采用以上措施后能较好地减轻建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建设阶段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达标排放,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2)运行阶段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行阶段不产生噪声,不会对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土石方优先用于工程覆土、回填、绿化等使用,多余的经封闭式运输车运至区域建筑垃圾填埋场堆存处置;淤泥经封闭式运输车运至区域建筑垃圾填埋场堆存处置;临时集水池底泥经封闭运输车运至区域建筑垃圾填埋场堆存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区域指定生活垃圾集中堆存点,由区域环卫部门统一负责处置。 项目建设阶段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建设阶段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建设阶段后期,随着迹地复绿工程的实施,项目的建设施工对植物造成的不利影响将逐步恢复。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人员活动的控制,减少对动物的干扰,夜间尽量减少活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动物活动频繁季节停止施工。在此基础上,工程建设对动物的影响小。 项目建设阶段短暂,受影响的区域范围较小,建设阶段对上游浮游植物不产生影响,在建设阶段结束后,河流迅速澄清,浮游植物的生境通过上游补充等途径可得到较快恢复;项目建设阶段造成局部悬浮物含量增高,对滤食性浮游动物产生一定影响。一般在水下构筑物周围50m范围内的水体中悬浮物有较为显著的增加,约2000mg/L左右,随着距离的增加、影响逐步减小并恢复到河流的本底状况。但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很快消失。 项目河道清淤、堰坝等工程的建设均会扰动河道底质,对在施工河段内栖息的底栖动物影响显著,但对蜉蝣目等游动类底栖动物影响较小。 由于浮游生物、底栖动物等饵料生物量的减少及建设施工造成的水质的恶化,局部范围内改变了原有鱼类的生存、生长和繁衍条件,鱼类将择水而栖迁到其它地方,建设施工区域河道内鱼类密度有所降低。但由于影响区域较小、影响时间较短,该影响较轻。 工程结束后,临时用地进行植被恢复;项目建设施工时间较短,随着建设阶段结束,项目河道内施工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也随着结束,项目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和施工临时道路进行植被恢复,对破坏的植被进行重建。在此基础上,水土流失可得到有效控制。 综上,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运行阶段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工程实施后,水质变清,水流增加,水生生境得到改善,可为水生生物创造良好的生存条件,将有利于浮游植物的繁殖和发展;随着浮游植物丰度和生物量的不断增加,浮游动物的丰度和生物量也会逐渐恢复;治理后的河流运行后底质会有所改善,同时一些绿化植被、水生植物的生长,可以为底栖动物提供更为丰富的栖息环境,从而增加底栖动物的多样性和数量,特别是腹足类的种类和数量会增加。 项目各工程实施后,在运行阶段,有利于改善河流水质,有利于维护良好的水生态环境,对区域水环境质量、监控断面环境质量以及河流水域生态环境的提升和修复都能起到正面的、长远的积极作用。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情况 工程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见表2。 表2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2、预期效果 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可基本控制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永嘉县小楠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藤溪)选址于永嘉县岩坦镇,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要求,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但项目在施工期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只要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及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影响减缓措施及建设方案优化建议,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从环保角度讲,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村镇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03月18日~2022年03月31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永嘉县大若岩镇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13868616125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新三路16号创新大楼7楼 联系人:吴雯雯 联系电话:15088902971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永嘉县环境保护局 单位地址:永嘉县行政审批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77-57672662
信息公告发布单位: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盖章) 信息发布时间:2022年03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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