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永嘉县小楠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白泉-银泉段)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嘉县小楠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白泉-银泉段);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 项目选址:本项目位于小楠溪河道白泉至银泉段溪滩,全长1000m。起点为白泉新桥处(属于荆州村地界),终点为昆阳溪与小楠溪交汇处; 项目总投资:354.34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老堤修复627米,改建游步道1183米,护坡修复100米,埠头改建2座,亲水平台改造80.5米,以及沿线溪滩整理。项目位于小楠溪河道白泉至银泉段溪滩,长约1000米,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临时性建筑物级别为5级; 国民经济行业类型:E4822河湖治理及防洪设施工程建筑; 环境影响行业类别:五十一、水利-128、河湖整治(不含农村塘堰、水渠)-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表1 主要现状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一览表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建设阶段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施工场地洒水与否对扬尘的影响很大,场地洒水后扬尘量将降低28%~75%,大大减少其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建设阶段的扬尘污染具有临时性,当建设阶段结束后,施工扬尘所带来的污染也将随之结束。 (2)运行阶段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行阶段不产生大气污染物,不会对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建设阶段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针对施工场地雨季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产生的基坑排水,项目在河道管理线范围外设置临时沉淀集水池,施工场地内的雨季地表径流和施工产生的基坑排水全部集中收集至临时沉淀集水池内沉淀后,澄清水首先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使用。严禁废水回流进入河道。项目施工期间员工生活污水设置移动式厕所,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综上,项目的建设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2)运行阶段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行阶段不产生水污染物,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为河道综合整治类项目工程,项目对小楠溪(白泉-银泉段)进行改建,主要为老堤修复、沿线溪滩整理等工程的建设,上述工程无地下水污染源。 项目对河流及河岸两侧地下水产生影响的污染源主要为施工临时占地的临时沉淀集水池,为防止临时沉淀池影响地下水,沉淀池采取防渗措施(渗透系数K≤1×10-7cm/s),沉淀池主要污染因子为SS等,在非正常状况下沉淀池防渗层破损会影响地下水,项目通过加强建设期环境管理及日常巡查等,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建设阶段噪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针对施工机械噪声,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为: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先进的工艺,规范设备操作,加强设备养护,夜间(22:00-次日6:00)禁止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车辆减速行驶,不鸣笛等措施降低噪声的排放。 采用以上措施后能较好地减轻建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建设阶段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达标排放,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2)运行阶段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运行阶段不产生噪声,不会对区域声环境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土石方优先用于工程覆土、回填、绿化等使用;临时集水池底泥经封闭运输车运至区域建筑垃圾填埋场堆存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送至区域指定生活垃圾集中堆存点,由区域环卫部门统一负责处置。 项目建设阶段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6、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1)建设阶段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对局部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经过切实可行的防护和生态恢复措施后,对区域整体生态环境和楠溪江风景名胜区影响不大。 项目建设阶段短暂,受影响的区域范围较小,建设阶段对上游浮游植物不产生影响,在建设阶段结束后,河流迅速澄清,浮游植物的生境通过上游补充等途径可得到较快恢复;项目建设阶段造成局部悬浮物含量增高,对滤食性浮游动物产生一定影响。一般在水下构筑物周围50m范围内的水体中悬浮物有较为显著的增加,约2000mg/L左右,随着距离的增加、影响逐步减小并恢复到河流的本底状况。但随着施工的结束,影响很快消失。 由于浮游生物、底栖动物等饵料生物量的减少及建设施工造成的水质的恶化,局部范围内改变了原有鱼类的生存、生长和繁衍条件,鱼类将择水而栖迁到其它地方,建设施工区域河道内鱼类密度有所降低。但由于影响区域较小、影响时间较短,该影响较轻。 工程结束后,临时用地进行植被恢复;项目建设施工时间较短,随着建设阶段结束,项目河道内施工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也随着结束,项目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和施工临时道路进行植被恢复,对破坏的植被进行重建。在此基础上,水土流失可得到有效控制。 综上,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2、运行阶段生态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通过植被恢复等措施,使项目区生态环境得到重建和恢复,可有效减少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情况 工程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见表2。 表2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2、预期效果 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可基本控制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永嘉县小楠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白泉-银泉段)选址于永嘉县岩坦镇,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要求,符合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要求。项目建成后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但项目在施工期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污染物。只要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及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影响减缓措施及建设方案优化建议,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从环保角度讲,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对象: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范围:工程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期限和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自本公示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发布起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者环评单位索取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 七、公开的方式和时间 本次公示采取村镇等单位宣传栏现场张贴以及网站发布形式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永嘉县大若岩镇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13868616125 2、环评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浙江竟成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温州市高新区(科技园)新三路16号创新大楼7楼 联系人:金工 联系电话:15869661231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审批部门: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 单位地址:永嘉县行政审批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577-57672662
信息公告发布单位: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盖章) 信息发布时间:2022年 3月31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