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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永嘉县乌牛-岭下工业区详细规划LX01、LX02、LX03单元局部地块规划修改》由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2025年3月19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公告,公告时间: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24日(共30自然日),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位于永嘉县乌牛街道岭下工业区,分为三个区块;岭下区块东至经一路,南至电力路,西至岭下村,北至工业北路;吴岙区块东至经二路,南靠山体,西至经一路,北至电力路;鸭鹅区块东至支四路,南至工业路,西至经二路,北至胜利西路。修改区块用地规模约为56.40公顷。 本次规划修改将经三路(胜利西路至工业北路段)由原规划的7米调整为16米,胜利西路(工业路至工业北路段)由原规划的8米调整为12米。 (1)吴岙村区块调整 规划将LX01-12-a地块西南侧部分用地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同时在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之间布局10米的防护绿地。 规划将LX02-08-a和LX02-08-b两个地块合并为LX02-08地块,用地功能由原规划的一类工业用地和交通场站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 (2)岭下村区块调整 本次规划修改将LX01-03-a地块东侧部分用地由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幼儿园用地。将LX01-05-e地块由幼儿园用地调整为交通场站用地,用地规模与原交通场站用地一致。 (3)鸭鹅村区块调整 由于经三路(胜利西路至工业北路段)和胜利西路(工业路至工业北路段)的调整,道路沿线地块布局随之进行调整。本次规划修改将LX03-01-c和LX03-02-c两个地块由原规划的二类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商务混合用地。根据《温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温市规[2017]127),商业用地和商务用地能完全兼容,商业、商务用地比例根据实际建设来确定。 结合用地布局调整、道路修改,对规划修改后地块界线进行重新划分。同时对地块编号重新进行修改。 居住用地地块控制指标需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做好相应调整。 工业地块相关控制指标需严格按照《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我县工业企业经济技术指标的批复》(永政发[2016]21号)、《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工业企业建设项目部分经济技术指标的通知》(永政办发[2019]57号)等永嘉县相关文件执行。 规划范围内其他调整地块指标按规范要求执行,未涉及调整的地块控制指标仍按原规划要求执行。 本次规划对公共服务影响较小,近期建议沿道路增加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及完善其他设施配套。本次规划对市政基础设施也没有负面的影响,因此建议按原规划要求配置,同时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应尽快建设落实,近期道路建设时要预留电力电信、给水排水等设施的管线通道,以方便今后实施。 遵循与原控规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维持不变。本规划修改内容和图则共同使用方可生效,并与原控规文本共同使用。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该规划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天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24日(共30自然日) 公示地址: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j.gov.cn/ 联系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117号(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67955232
附图: 01、区位图 02、土地使用现状图 03、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04、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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