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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取消〈永嘉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办法〉中有关申报时效限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及建议的公告

征集时间:2025-03-24——2025-04-23

发布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状态:已结束

意见征集公告 草案全文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采纳情况反馈 决策正式文本

根据《中共永嘉县委永嘉县人民政府加快建设育儿友好城市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永嘉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好永嘉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工作,提振群众生育意愿,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拟取消《永嘉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中“符合条件的夫妻应自分娩之日起一年内申报”的一年期限申报时效限制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5年4月23日前反馈至县卫健局家庭发展和妇幼健康科。

联系人:徐一兵;

联系电话:0577-57687283;

联系地址:永嘉县公共文化活动中心1308室县卫生健康局家庭发展和妇幼健康科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3月24日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中共永嘉县委永嘉县人民政府加快建设育儿友好城市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永嘉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好永嘉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工作,提振群众生育意愿,促进人口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取消《永嘉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中“符合条件的夫妻应自分娩之日起一年内申报”的一年期限申报时效限制条件。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永嘉县财政局

2025年3月24日

草案解读
我要提意见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在办理永嘉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过程中发现有对象超过申报时效现象,在平时工作中(上门咨询、电话咨询)也发现有对象超过申报时效的现象,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还会出现这样的现象。为提振生育意愿,促进人口增长,回应申请对象超时申报问题,我局和县财政局开展调查研究,于2025年2月联合起草完成《关于取消〈永嘉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办法〉中有关申报时效限制的通知》初稿。经过多方咨询意见后形成了《关于取消〈永嘉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办法〉中有关申报时效限制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明确取消《永嘉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办法》中有关申报时效限制,即《永嘉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中符合条件的夫妻应自分娩之日起1年内。

三、其他事项

本征求意见稿经公开征求意见后,将以县卫健局和县财政局名义联合印发,以行政规范性文件流程印发实施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取消〈永嘉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办法〉中有关申报时效限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于2025年3月24日至2025年4月23日在永嘉县政府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反馈情况如下:

一、意见结果反馈

征求意见期间收到反馈意见1条,是:人口生育鼓励政策还应加大力度,尽快提升生育意愿和生育率,必须扭转生育率下跌局面,才能恢复活力。

二、意见处理

县卫健局对取消〈永嘉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办法〉中有关申报时效限制的意见进行局班子集体专题研究,现就此1条问题回复如下:

取消《永嘉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中“符合条件的夫妻应自分娩之日起一年内申报”的一年期限申报时效限制条件。

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永嘉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永嘉县卫健局

2025年4月27日

草案全文
我要提意见
决策正式文本尚未形成,请稍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