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11/2025-317007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3-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财农〔2025〕57号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县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保险补助资金的通知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

为了进一步解决低收入农户因病返贫致贫问题,把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保险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根据《浙江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布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中标企业名单的通知》(浙乡振函〔2024〕16号)和《浙江省乡村振兴局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政策性保险工作的通知》(浙乡振函〔2021〕4号)等文件精神,省乡村振兴局已经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2025-2027年温州市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保险中标单位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按《永嘉县低收入农户医疗补充保险服务协议》将2025年全县24811名低收入农户每人年保费150元,共计补充保险费3721650元下达给你公司,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人员与保险费。2025年度全县低收入农户补充保险的参保对象为2024年12月31日止民政确定的农村低保、低边和特困对象,总人数为24811人全部纳入保险,保险费每人每年150元,总保险费为3721650元(大写:叁佰柒拾贰万壹仟陆佰伍拾元整)。

二、资金来源。该资金从省级衔接资金中支付。

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市分公司需提供有效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四、切实加强财政衔接资金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县乡村振兴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