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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决定: 方媛任永嘉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杰任永嘉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同昱任永嘉县财政局副局长。 以上三名同志系“千名干部交流互派工程”挂职干部,挂职时间为两年,挂职期满后其相应的挂职职务自行免去,不再另行办理免职手续。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4日 主送: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政协办,县人武部,县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27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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