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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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体现我县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管理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永嘉县民政局 永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嘉县水库移民项目资金扶持与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永民〔2022〕19号)、《永嘉县民政局 永嘉县财政局关于下达永嘉县2024年第三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永民〔2024〕25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县2024年度第三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现予以公示。有关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县民政局、县财政局提出,并说明理由和依据。 联系电话: 0577-67227758(县民政局移民服务中心) 0577-67229878(县财政局社保科) 附件:永嘉县2024年度第三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补助分配表 永嘉县民政局 永嘉县财政局 2025年1月7日 附件: 永嘉县2024年度第三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资金补助分配表
备注:1.移民资金补助范围包括工程造价补助和前期工作费补助,其中工程造价补助即项目补助不包括设计补助和监理补助;2.移民资金补助额度=前期工作 费补助+造价审定价×补助比例。补助比例:大中型水库项目以审定造价的98%进行补助;小型水库项目最终审定价在50万以内(含50万)的按95%进行 补助,超出50万部分由建设单位自行解决;3.因南城街道金塘村项目的移民拟补助资金为15.62万元,其移民补助资金经计算已超出该金额,仍以计划 下达拟补助金额15.62万元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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