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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56/2025-31582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 枫林镇
成文日期 2025-01-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枫林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4年,枫林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抓好做好法治建设工作,有效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水平。现将枫林镇推进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压实主体责任,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枫林镇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充分发挥镇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为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职责,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工作的组织领导,有效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健全执法队伍管理制度,重点动员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认证考试,提高执法队伍的持证上岗率,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2024年枫林镇持证人员34人,为行政执法提供有力保障。

(二)健全调解网络,维护基层稳定。为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镇村共建立41个调解组织,镇级调解委员会1个工作室,配备3名专职调解员,20个村社均培养了5名“法律明白人”,由中辛法律顾问团律师担任各村居、社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讲座,枫林司法所为辖区困难群众提供免费律师服务,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管理,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分级分类化解纠纷工作。创新调解工作机制,枫林镇与永嘉县人民法院、岩头人民法庭联动,共同探索“镇庭协调、双向赋能”的创新型调解工作机制,成功调解流转案件76件,严格落实非诉解纷工作,坚持矛盾纠纷化早、化小、化了。全年镇村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处置矛盾纠纷262宗,成功调解262宗。

(三)强化合法性审查,提升审查质效。积极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合同等合法性审核工作,对重大决策等事项从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规范性上进行审查。根据《浙江省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定》与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要求,结合枫林镇人民政府实际,制定《枫林镇人民政府合法性审查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枫林镇合法性审查领导小组,组建枫林镇合法性审查中心,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重大行政决策、签订行政合同、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等的必经程序,确保行政行为权责依据明确、事实依据确凿、程序依据合法。

(四)深化法治宣传,增强普法实效。结合国家安全教育日、国际禁毒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枫林镇人民政府联合枫林司法所组织各村社利用讲座、居民群、宣传栏等形式进行宣传,累计开展主题活动22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100多份,重点宣传了《宪法》、《民法典》、《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通过横幅、宣传手册等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引导更多群众知晓并参与法治社会建设。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旧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工作落实、推进和成效不平衡,工作人员依法办事意识仍需提升;二是法治工作力量不足,干部队伍素质与法治事业发展的需要不能完全适应,法治力量不能完全满足法治工作建设的实际,虽有负责法治工作的科室,但是专职法治工作人员仍然较为短缺。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领导职责,落实主体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思维贯穿政府工作,分管领导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各部门科室依法依规履行职能。牵头制定法治建设工作年度工作,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严格落实“一案一专班”制度,每个案件成立由分管领导、片长、驻村干部、业务科室组成的包案化解专班,对行政争议事项开展研判与化解指导。

(二)坚持依法行政,规范履职行为。一是重视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执法水平,2024年组织了10余次法律法规培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规的学习,提升了全体职工依法办事的能力。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确保所有行政决策均经过合法性审查,杜绝违法决策、随意决策的现象。三是进一步完善行政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布镇委、镇政府各项重要决策、惠民政策、评议结果等内容,对于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如城乡规划、土地征收、环境保护等,在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三)深化法治教育,带头学法用法。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将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视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环节。多次组织镇领导班子及其他部门参加相关法律法规、法治素养学习和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民法典》、《行政诉讼法》和《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各级领导干部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为构建法治枫林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夯实领导责任。持续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枫林镇法治政府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职责,科学谋划好未来枫林镇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路径。

(二)重点聚焦矛盾调解。持续扩大调解队伍,让乡村能人、党员群众均能够参与到矛盾化解中来,开展村社矛盾纠纷摸排和化解清零工作,将村社调解委员会主任、一肩挑书记、人大代表、政协代表、乡村能人纳入调解专家库,并进一步细化调解专家的纠纷调解类别,确保专家能够在最擅长的领域提供专业意见和服务,村民可指定调解专家参与村社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使得调解过程更加透明、公正、高效,提高调解化解率和满意度。

(三)健全行政决策流程。进一步加强与外聘法律顾问的工作联系,充分发挥其作用,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防范行政执法风险。提高诉源治理水平及行政争议化解能力,以更实举措、更大力度全力推进行政诉讼和复议“双下降”工作,高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加强执法队伍管理。进一步提升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强化业务培训,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培训、败诉案例学习、复议应诉能力专题培训等活动,提升法治业务和依法办事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