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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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行使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权,扎实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修订了《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浙江省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三版)》,现予以转发。原浙江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的通知》(浙消〔2022〕67号)《浙江省消防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浙消〔2023〕24号)同时废止。
永嘉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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