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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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低收入农户小额信贷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农振发〔2022〕2号)和关于印发《永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永财农〔2022〕477号)等文件规定,拟对银行2023年12月底到期的73户低收入农户(名单详见附件)小额贷款636万元所产生的利息予以贴息补助,拟贴息共计18.7588万元。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一、公示内容: 二、公示时间:2024年9月4日至9月13日。 三、公示要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举报者应当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真实身份向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或永嘉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科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577-57773180、0577-67959860。 四、通讯地址:永嘉县东城街道屿后巷198号县农业农村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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