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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74/2024-312702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9-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农函〔2024〕57号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11号提案的答复函


邵康益委员:

您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优化农村公厕建设和日常管理的建议》收悉,经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州市楠溪江旅游经济发展中心,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一、农村公厕建设情况

近几年县农业农村局坚持围绕“小厕所、大民生”理念,加快农村公厕建设,不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2021年年初,永嘉县登记在册的农村公厕只有1023座,远不能满足村民日常生活所需。为深入推进厕所革命,解决农村公厕数量不足问题,我局委托设计单位设计了一类(3男3女)、二类(2男2女)和三类(1男1女)三种不同类型的公厕设计样板,要求各地结合村庄规模及常住人口数等实际情况,科学选择建设类型。2022年2月23日,我局联合县财政局出台《永嘉县农村公厕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资金补助标准:对按规范要求在当年度完成建设并通过乡镇验收和县级核查的农村公厕,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补助,一类公厕(3男3女)、二类公厕(2男2女)、三类公厕(1男1女)分别最高补助15、11、9万元。我局2021至2023年共完成了233座公厕的建设,目前我县登记在册的农村公厕数量达到了1300座,努力补齐了我县影响农民群众生活品质的短板。

二、农村公厕管理现状

同时,县农业农村局坚持建管并重,全面落实“所长制”,做好农村公厕的日常保洁、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农村公厕建好、管好、用好,长期稳定发挥实效。

(一)出台政策,建立长效维护管理机制。2020年,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出台《永嘉县农村公厕长效管护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农村公厕的管理范围,对公厕的卫生标准、设备设施和保洁人员等都有具体的管理要求,保洁人员由村委会选用,主要考虑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或由村保洁员兼任),村委会与保洁员签订协议,明确工作任务、责任、权利等内容。并在资金上给予保障:县财政负责落实农村公厕日常保洁和维护管理经费,每年根据县农业农村局核定的各乡镇(街道)农村公厕数,按每座4000元/年(日常保洁经费3600元,设备运行和维修经费400元)的标准安排预算到各乡镇(街道),经费实行一次性拨付,由乡镇(街道)进行统筹安排使用,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公厕长效管理的日常保洁、设备维修和更换等方面。2024县财政安排了511.6万元经费用于农村公厕日常保洁和维护管理。

(二)加强督查考核,把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加强县级考核。把公厕长效管理工作纳入全域环境大整治大提升工作督查考核必查内容。每月组织现场实地考核1次,以抽签方式确实考核村。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取2个行政村。考核组对这两个村内的公厕日常保洁和维护管理情况进行考核,对公厕脏乱点要求在15天内完成整改,逾期未上报整改结果的,将在农村人居环境考核中予以扣分处理。二是加强属地考核。根据《永嘉县农村人居环境日常成效考核办法》,各乡镇(街道)每月组织“最脏农村公厕”评比,并将评比结果和最脏公厕脏乱点照片及整改后照片各3张以上于每月25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备案,逾期不报的,在农村人居环境情况考核总分中扣除1-3分。同时组织科室人员对这些列入整改范围的公厕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

三、下步工作

下步我局除继续加强公厕考核工作外,着重开展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摸排问题公厕,及时整改销号。

每年开展现有农村公厕现状排查,下发《关于开展永嘉县农村厕所摸排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乡镇(街道)逐村逐厕对本地农村公厕开展拉网式大排查,重点摸排目前不能正常使用的农村公厕,上报问题公厕后对于问题公厕要逐厕制订整改方案,排定整改时间表,迅速完成整改工作,留存好整改台账。在摸排问题公厕的过程中,对公厕的设备设施、标识标牌进行检查,如有损坏或缺失情况及时修理和补齐。

(二)落实“所长制”,明确公厕管护责任。

要求各乡镇(街道)持续推进公厕服务大提升行动,全面落实农村公厕“所长制”,要求组织保洁员进行培训,明确保洁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公厕保洁工作,切实提升公厕服务水平。

(三)加强宣传,确保保洁常态长效。

今后将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加强监督,广泛开展卫生宣传,充分利用农村宣传栏和广播等媒体等,广泛宣传保持公厕清洁卫生的重要意义,引导村民自觉爱护和正确使用农村公厕,增强村民的卫生意识和爱护公厕的意识。积极引导村民自觉爱护和正确使用农村公厕公益设施。

分管领导:李理明

承办人员:王晓丹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