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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献忠委员: 您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地摊经济的建议》(政协提案23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规范发展我县地摊经济,针对您提出我县城区地摊摆放造成的“影响交通”“影响市容”“存在隐患”等问题,我局结合实际业务,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实施包容审慎柔性监管。我局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弹性执法”执法理念,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执法人员按照“一规劝、二教育、三暂扣”的原则,进行现场整改,对屡教不改的经营者进行严格执法,维护辖区市容市貌,同时也兼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关于地摊经济影响交通问题。现阶段我局主要进行分区域、分时段管理,保证在城区主要街道、核心区域不设摊点,整体市容市貌不受影响。针对菜市场周边和学校周边等车辆流动性大的重点区域,采取人盯车巡,守点与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地摊经济区域乱摆乱卖和占道经营的管理,尽可能减少因占道而影响车辆交通和对人民生活环境带来的影响。 (二)关于地摊经济影响市容问题。我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与柔性治理相结合。在管理过程中,首先以教育劝导和训诫警示为主,给地摊经济的商贩整改的机会。对于拒不改正或屡教不改者才以罚款、扣押等措施处理。对于老弱病残者,尽量以教育劝诫为主,柔性执法。同时督促摊点经营户自觉落实摊点环境卫生责任制。指导和督促保洁单位加大地摊经济区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收集清运工作,增加保洁频次,延长保洁时间,确保公共环境干净清洁。 (三)关于地摊经济存在各类隐患的问题。我县各乡镇(街道)不定期牵头属地执法、交警、市监卫生等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联合整治,消除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问题。同时,在整治过程中对地摊经济经营者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经营者规范经营,积极消除各类隐患。 二、合理规划设置便民疏导点。为努力提升城市品位,综合考虑市民生活、摊贩就业和城市繁荣三方需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配合属地镇(街)政府合理科学设置便民疏导点,引导摊贩规范经营。按照“不建亭棚、就近疏导、规范管理”的原则,目前,我县已在瓯北街道设置昌新路龙桥夜市和塘头市井夜市;同时也在上塘人民医院原停车场谋划建设为流动摊贩疏导点。 昌新路龙桥夜市于2015年8月1日开始试营业,占地面积3500余平方米。塘头市井夜市于2024年4月24日开始试营业,占地面积2600余平方米,共进驻150余个摊位。两处集中疏导点的设立均基于充分尊重摊点形成自然规律,设置“四定三不二有一满意”工作要求(定时、定点、定人、定责,不占道、不扰民、不污染,管理有温度、执法有尺度,人民群众满意度高),有效平衡基层社会精细化服务与保障民生需求。 目前,瓯北执法中队每天安排人员对夜市进行夜间巡查监管,巡查时间为17:30—23:00,发现不按要求规范经营的依法予以取缔,引导夜市摊贩做到文明经营、优质服务,提升城市形象。同时,落实联合监管长效机制,与交警、市场监管、环保等相关部门常态化开展夜市联合执法,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切实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以上答复如不满意,请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 联系人:杨卓奏 联系电话:13736338097。 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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