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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25/2024-312505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4-09-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资规函〔2024〕340号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26号提案的答复函


包雷委员:

您于政协第十一届永嘉县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调整永嘉县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办出让计收出让金标准比例的建议》收悉,经调查研究,现将办理情况函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出让金调整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工作,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业务科室也多次走访调研。

一、关于“调整出让金标准比例”的建议。您所称调整出让金标准比例主要指的是住宅用地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出让缴纳土地出让金事宜。目前我县缴纳该土地出让金,主要依据《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嘉县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出让若干规定的通知》(永政发〔2017〕131号)规定的:“2018年12月31日之后,因买卖、互换、赠与等原因申请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转移的,按基准地价下浮30%后地价的40%计收土地出让金。计算公式为:应缴纳土地出让金=基准地价×70%×建筑楼层地价差价修正系数×房屋建筑面积×年期修正系数×40%。”。该文件属于我县行政规范性文件,有关的公式、系数等,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不能随意更改。但其中的基准地价目前我县正处于更新阶段,会综合考虑市场等各方面因素进行调整,感谢您提供的宝贵建议。

二、关于“提供购房补贴”的建议。在县政府同意给予购房补助的前提下,县住建局可以协助财政部门执行。

三、关于“优化县城建设规划”的建议。我县在详细规划编制的过程中均会依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配置市政配套设施,也会依据《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要求衔接交通、水利、电力、燃气、通信、给排水、环境卫生、绿化、消防、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医疗、教育、文化、体育等专项规划以满足市政设施配套的要求。例如为提高城乡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和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规划峙口污水处理厂、上塘至黄田污水厂干管工程和上塘路口新水厂;为保障县城供电可靠性,规划在上塘片区设置220kV变电站和改造提升上塘变;规划完善布局5G机房等通信设施;提升应急气源保障和储备能力,规划永嘉应急气源站。为保持县城教育优势,优化教育设施体系,规划迁建永嘉县少年艺术学校、扩建上塘中学、新建永嘉路口中学、永嘉县东岸高中等教育设施。同时按照《永嘉县医疗康养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在东城街道布置养老机构2处布置养老院,在南城街道布置养老机构4处,在北城街道布置养老机构3处等等。为持续做好县城城市建设,在今后的规划编制工作中持续优化市政设施配套布置,优化教育资源分配等各个方面。而针对永嘉目前存在大量房屋空置的问题,我县也已开展相应研究,并出台了《永嘉县低容积率高密度地块相关规定》,旨在通过低密度高品质房屋建设来降低房屋建设的整体高度,房屋建设品质的提升同时也能优化县城风貌提升县城城市品质。我局还将持续探索优化城市建设的举措,并在未来的上塘中心城区城市设计中研究房屋建筑高度的问题,通过专家论证确定合理的建筑高度,争取以多维度、多层次的举措优化县城城市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恳请继续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联系人:胡轼,联系电话:0577-67253300)。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