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22/2024-312413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决策执行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
成文日期 2024-09-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永嘉分局2024年上半年重点工作落实


上半年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PM2.5浓度平均值24.7µg/m³,同比下降5.0%,下降幅度全市第3,全省第14;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8.9%,同比上升1.1%,上升幅度全市第1,全省并列第4。沙头、清水埠国控断面水质达到Ⅰ、Ⅱ类,碧莲省控断面水质达到Ⅱ类,全部优于考核要求。5个市控及以上断面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10个县控及以上断面水质100%达到年度考核要求。

(一)环保督察整改展现新高度。高规格建立专班,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6个专项小组组长均由县领导担任。央督进驻前自查梳理39个突出问题全部整治到位,尤其是针对楠溪江环境保护开展专项督查,整改问题73个,问责15人。央督进驻期间协调小组实行实体化办公,高质量完成交办的75件信访件(9件重点件),全面守住不被典型案件通报、不发生群体群访事件、不出现重大负面舆情“三条底线”。

(二)大气环境治理开启新态势。出台实施《永嘉县2024年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方案》,分解落实并按月调度年度工作任务,全力推进任务落实。省厅“浙里蓝天”热点网格筛查系统共下发25个问题网格全部完成排查。全力推进重点治气项目,完成企业VOCs治理低效设施升级改造57家、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12家、2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淘汰10台、企业活性炭集中再生149家、柴油货车淘汰426辆、老旧叉车淘汰128辆。

(三)“五水共治”工作掀起新高潮。全力推进8个“污水零直排区”增值提效,完工1个项目,累计完成建设投资4500万元。印发《关于开展全县易反弹河道排查专项行动的通知》,对全县22个乡镇(街道)的河道进行排查,发现并整治2条易反弹河道。深入开展“找寻查挖”专项行动,发现624个问题,整改完成607个一般问题和15个重点问题。深入开展饮用水源环境问题排查工作,发现问题15个,函告属地镇街及县级部门全部限期整改。

(四)“无废城市”建设提升新水平。召开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攻坚会议,完成建设台账收集整理和建设指标核算工作,全部指标均达标,3月向市无废办提交2023年永嘉县“无废城市”申报材料。印发《永嘉县2024年“无废细胞”建设工作方案》,确定“无废细胞”名单。持续开展小微危废全覆盖工作,签订危废合同1170家,安全处置危险废物194余吨,小微监管入口链接到浙政钉平台。对2家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及多家汽修企业开展现场检查并指导整改。持续推进一般工业固废的联单制度,130多家企业在固废平台注册并使用联单,合计转运数量为13万余吨。

(五)执法监督水平迈上新台阶。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和“绿剑2024”两大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384人次,检查企业家数1123家次,共立案32件,已作出处罚决定12件,罚款金额96.6万元,免于处罚案件2件,免罚金额20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6件(行政拘留6人)。积极探索环保码、工况监控、在线监控数字化场景应用,环保码已领码企业3962家,工况监控平台总计联入企业612家,联网率97.18%,产污设备1174个,联网率95.29%,治理设施1837个,联网率94.36%。省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联入废水点位85个(进水口站点6个),废气点位8个。

(六)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突破。根据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管理规程,组织复核工作专题业务培训,4月底完成复核申报。按照符合索赔情形案件应启尽启要求,办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3件。以生态环境满意度、“五水共治”工作幸福感提升为目标,以重要环境纪念日主题活动为抓手,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组织县绿色环保志愿者协会志愿者深入文化礼堂、学校开展8场次环保宣讲、21场次民间河长监督、27场次楠溪江净滩等活动。在县级以上媒体共刊登报道37篇,其中《中国环境报》4篇,《中央电视台》1篇,《浙江日报》1篇,《浙江新闻联播》1篇,《温州日报》3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