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15/2024-312372 主题分类 水利
组配分类 决策执行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永嘉县水利局
成文日期 2024-09-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水利局2024年上半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今年以来,县水利局对照县委十四届五次全会以及县委、县政府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立足永嘉水利发展实际,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全力做好水旱灾害防御。一是加强值班值守。完善预案机制,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带班的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组建骨干队伍进驻县联合值守中心。二是强化山洪灾害防御。完成全县山洪灾害防御责任人与防御对象的动态更新,发布汛限水位名单。三是强化隐排查。集中性开展水旱灾害隐患排查工作3轮次,梳理出风险隐患35处,皆已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及整改时限,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或落实措施。四是强化监测预警。完成50套声光电预警设备的建设,成功应对今年5月底至6月下旬的梅雨期集中强降雨,科学调度上游水库削峰调洪,保障下游村庄集镇安全。

(二)加快推进水利项目建设。一是投资稳中有升。年度任务5.9亿元,较2023年提高25%,现累计完成水利项目投资2.81亿元,其中重点工程完成投资1.55亿元,完成率分别47.7%和48.6%。二是项目狠抓开工。全面铺开5类省市县民生实事项目建设,完成山塘综合整治3座和灌溉设施更新升级15处,提前完成2类省县民生实事项目。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开展全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初步谋划项目9个,投资约1.5亿元,可获得省补资金6000万元。深入镇街谋划了成熟度较高项目9个,总投资估算约30.7亿元。目前已完成第一批特别国债申报工作,已成功上报特别国债项目两个,项目总投资20.06亿元,申请特别国债资金6.11亿元。

(三)深入开展河长制工作。一是调整河长名录。完成县级河(湖库)长联系河道(水库)名录调整,由35名县级河长调整为29名县级河长,并划定县级河长河湖圈。二是加强问题督导。今年以来,市河长办联合市级部门开展多轮督查,共下发督查通报2期(督查通报第9期、督查通报第22期),市级督办单6件,市级提醒函2件,市级约谈通知书6件。三是强化信息宣传。完成省河长制工作简报录用1篇,省级专栏录用2篇,本地宣传报道20篇(市河长办认定9篇)。四是加强区域联动。开展联防联控活动任务数2次,并分别与乐清、青田、鹿城签订《乌牛溪跨界河湖联巡联防联控联治协议》《永嘉县、青田县行政边界区域跨县河湖河长制工作合作协议》《鹿城区、永嘉县跨界河湖联巡联防联控联治协议》。

(四)持续加强环境整治。一是抓好日常巡查。累计出动579人次、199车次,巡查河道长度1065千米,巡查湖泊水库面积250平方千米。对全县范围52个建设项目分别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资料核查工作,发送现场记录单52份、问题整改通知书12份(涉及项目16个)。高标准做好央督交办单的办理工作。二是做好案件移交。通过大综合一体化平台发起案件移交35次,受理已转案源13起,交接后持续跟踪后续执法情况,力促问题解决,水环境明显有提升。三是实施生态赔偿。提前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全年2个生态赔偿任务,共清运砂石、渣土7.5万方,修复水域面积3.2万平方米,赔偿总金额达250.2万元。成功办结全省首个水利领域生态赔偿司法确认案件,通过赋予赔偿协议强制执行效力,有力保障了赔偿协议的履行和生态环境修复工作的开展。该案件《中国水利报》刊发报道,为其他地区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参考借鉴的经验。

(五)突出抓好运行管理。一是落实安全度汛。落实全县464座水库、山塘、堤防、海塘、水闸、水电站等水利工程“三个责任人”,完成水库工程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告知和培训工作。督促指导编制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并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强化“河边三化”。开展“全域环境大整治大提升”行动,发现现场问题点位约1200处,并督促相关单位完成相关点位的整改到位。三是强化监管履责。加强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保障生态流量泄放足额。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通过强化教育、明确责任、督促落实等举措,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二是加强干部建设。提任2名中层干部,交流18名中层干部,做到因岗设人、人岗合一,推荐县管后备干部2名,进一步激发水利干部职工的干事热情。三是推动党纪学习。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着力提升水利干部职工知廉、守纪意识,确保清正廉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