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25/2024-311508 主题分类 城市规划
组配分类 城市、镇详细规划 发布机构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4-08-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鹤盛镇岩峰村村庄规划局部地块规划修改批前公示


《永嘉县鹤盛镇岩峰村村庄规划局部地块规划修改》由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已于2024年8月22日通过县有关职能部门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根据有关意见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完成成果稿。为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增加规划透明度和科学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规划予以批前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827——2024年925日(共30自然日),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修改范围

本次规划修改区块于永嘉县鹤盛镇岩峰村东北侧,东、南面为峰溪,西侧为民房,北侧为自然山体,规划修改区块面积约2.01公顷

二、河道规划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将规划修改范围内河道右岸的河道线和河道管理范围线依据永嘉县水域调查报告控制要求进行调整。

三、道路规划修改

因原规划北虹路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水域,本次规划修改优化北虹路道路线位,道路线位调出永久基本农田和水域。

四、用地布局修改

本次规划修改将原规划涉及水域的用地调整为水域(E1);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不宜建设区域调整为农林用地(E2);涉及宅基地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优化公共绿地(G1)布局,调整后公共绿地面积不减少。其他地块根据道路和河道调整进行相应用地规模调整,用地性质保持不变。

五、配套设施修改

由于规划修改后人口规模基本保持不变,建议相应公共、市政配套设施按原规划实施。

六、其他

遵循与原规划深度基本一致的原则,其他保持不变。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该规划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之日起30天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审中心,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827---2024年925日(共30自然日)

公示地址:永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j.gov.cn/

联系地址:永嘉县南城街道县前路117号(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325100(上塘)

联系电话:0577—67955197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827日      

 

    附图:

01、 区位图

02、 土地使用现状图

03、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前)

04、 土地使用规划图(修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