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
||||||||||||||||
为进一步强化社会监督,鼓励公众共同参与建筑垃圾(渣土、泥浆)等运输处置监管,严厉打击偷拉乱倒建筑垃圾(渣土、泥浆)违法行为,经研究,决定对县域范围内偷拉乱倒建筑垃圾(渣土、泥浆)行为实行有奖举报。现通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永嘉县范围内偷拉乱倒建筑垃圾(渣土、泥浆)的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通过来电、来人、来信等方式向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或镇街执法中队进行举报。 (1)电话举报。局24小时值班电话0577-67901890;机动二中队0577-66978709;东城中队0577-66971759;南城中队0577-66978673;北城中队0577-67265112;瓯北中队0577-57675303;桥头中队0577-57680844;桥下中队0577-57668320;三江中队0577-57992290;黄田中队0577-66978713;乌牛中队0577-67397339;沙头中队0577-66978691;岩头中队0577-67151277;枫林中队0577-67171056;岩坦中队0577-67181129;大若岩中队0577-67022978;碧莲中队0577-67111252;巽宅中队0577-67131500;鹤盛中队0577-66978675;金溪中队0577-57686981。 (2)信件举报。邮寄地址: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动二中队,联系电话:0577-67901890。 三、举报奖励条件及保护措施 对举报人提供符合以下情形的违法行为线索,由我局工作人员对举报人反映的举报内容进行核实后,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1.在现场截获车辆随意倾倒固体废物、建筑渣土的,奖励1000元; 2.对乱倾倒的车辆,能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奖励300元; 同一举报包含多种违法行为的,按最高金额奖励,不累计。涉及多人举报的,予以均分。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以第一举报人为奖励对象。 四、时间期限 本次有奖举报活动有效期限为:2024年6月-2024年12月。 五、保护措施 受理单位对举报人信息实行严格的保密措施。举报应坚持实事求是,对恶意或虚假举报、干扰执法办案的相关人员,一经查实,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移交公安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其他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永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