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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10/2024-310866 主题分类 司法
组配分类 行政复议 发布机构 永嘉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4-07-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其他信息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温永政复〔2024〕25号)


案号 温永政复〔2024〕25号 申请人 麦x辉
落款日期 2024-03-04 被申请人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复议结论 终止
案由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4年1月18日对订单号xx作出的不予立案的行政行为,于2024年2月18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予以受理。
正文内容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于2024年1月18日对订单号xx作出的不予立案的行政行为,于2024年2月18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予以受理。经调解,申请人于2024年3月4日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永嘉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