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74/2024-310862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组配分类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4-07-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拨付2023年3月-2024年2月屠宰环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的通知


永嘉县食品有限公司等屠宰企业: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浙农牧发〔2020〕23号)和《关于永嘉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永农〔2023〕30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各屠宰厂(点)全年在屠宰环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情况,经县农业农村局研究决定,现将屠宰环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2023年度补贴资金2853908元拨付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抓好监管发放工作。

一、补助对象。根据省级文件要求,屠宰环节病死(害)猪损失补助和无害化处理补助对象均为屠宰企业。

二、补助标准

(一)无害化处理费用补贴。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按300元/头补助,病死牛等其他畜禽无害化处理按3500元/吨补助。

(二)病害猪损失补贴。病害猪损失补贴标准为800元/头,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按90公斤/头的标准折算成相应头数。

附件:永嘉县2023年3月-2024年2月屠宰环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补贴表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23日

附件:

永嘉县2023年3月-2024年2月屠宰环节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补贴表

户名

畜禽种类

处理量(吨/头)

单价(元)

补助金额(元)

银行

备注

永嘉县食品有限公司千石肉联厂

2868.15

300

860445

120**************15

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永嘉县食品有限公司大楠分公司

687.4

300

206220

192**************06

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永嘉县食品有限公司桥头屠宰场

587.23

300

176169

402**************68

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永嘉县食品有限公司千石肉联厂

1317.15

800

1053720

120**************15

猪损失补贴

永嘉县食品有限公司大楠分公司

472.4

800

377920

192**************06

猪损失补贴

永嘉县食品有限公司桥头屠宰场

172.23

800

137784

40***************68

猪损失补贴

永嘉县食品有限公司

11.9

3500

41650

120**************91

牛无害化处理补贴

总计




2853908



备注:牛等其他畜禽处理量单位为吨,猪处理量单位为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