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信息公开元数据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 第2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等的规定,经永嘉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对2宗公用设施用地实施协议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二、公示时限 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8月21日 。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以书面方式向我局提出。 地 址:南城街道县前路117号 单 位: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利用科(501室) 邮政编码:325100 联系电话:0577-67252070 联 系 人:李女士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一)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二)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一)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我局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二)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其他 该地块信息同步在永嘉县公务网(www.yj.gov.cn)予以发布。 七、附件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