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信息公开元数据
|
||||||||||||||||
界坑乡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2〕84号)文件精神,全面推进我县水利工程建设,根据《关于下达2023年第一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实施计划的通知》(永水利〔2023〕5号),经县水利局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第六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补助资金共计10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请项目实施单位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严格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第六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资金补助表 关于下达永嘉县2023年度第六批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docx 永嘉县财政局 永嘉县水利局 2024年5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