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的通知
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原2024年4月24日于永嘉公务网公布的《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行政违法行为目录清单》,由于所涉及的处罚依据已经变更或者废止,故于2024年5月22日起予以废止,希各知照!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