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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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农〔2021〕51号)和《永嘉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和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永财农〔2022〕477号)要求,对由乡镇(街道)推荐上报的项目,经县农业农村局班子研究,确定2024年度第一批10个财政衔接资金补助项目(其中乡村建设补短板类项目5个、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类项目5个)予以立项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 一、公示内容 1.2024年度第一批乡村建设补短板类项目实施计划名单 2.2024年度第一批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类项目实施计划名单 (具体见 二、公示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5月20日。 三、公示要求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举报者应当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真实身份向县纪委、县监委驻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或永嘉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协调科(地址:永嘉县上塘镇屿后巷198号)提出书面意见,联系电话:0577-57773180、0577-67238862。 永嘉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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