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助起草港口、航道、水运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承担组织实施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分析、信用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研究、引导与规范工作。
(二)协助编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以及港口、航道、水运等专项规划并承担实施的有关行政辅助工作。
(三)协助水路交通运输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承担投资计划编制的具体工作,承担水路交通运输建设项目及行业监管的行政辅助工作。
(四)承担渔船的法定检验及其监督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五)承担港口经营行业监管、疏港、对外开放港口设施保安履约、港口经营许可及港口岸线使用许可备案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六)承担全县水运行业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水运经营许可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推进水运结构调整和港航物流行业发展。
(七)承担航道保护和养护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和涉航(过船)建筑物技术审核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开展航道和船闸运行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八)承担交通产业发展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开展交通运输信息化和数据资源管理工作,承担智慧港航建设具体工作。协助推进水路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工作。协助推进行业质量、生态环保、绿色发展。
(九)承担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承担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技术审核的行政辅助工作。协助重点物资、紧急客货和交通战备水路运输的行政辅助工作。
(十)承担乡镇(街)渡口安全管理的行政辅助工作。
(十一)承办县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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