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11/2024-308200 主题分类 财政
组配分类 决策执行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4-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财政局2024年第一季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近年来,永嘉县财政高水平推进聚力新时代文化高地和国内重要旅游目的地建设,深入实施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大力发展文体事业和文旅产业,全县文旅市场主体数量同比增长28.46%,连续五年上榜中国县域旅游综合竞争力、全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双百”强县。

一是统筹财力,全力护航文化先行战略。积极筹措资金,逐年加大文化投入力度,2023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文旅投入1.13亿元,同比增长43.1%。积极向上争取各类文化补助资金,2023年争取到中央彩票公益金专项补助1878万元,有效支持该县基本公共文化、旅游、文物、非遗等领域发展,2023年全县文旅市场主体数量同比增长28.46%,上榜中国县域旅游综合竞争力、全国县域旅游综合实力“双百”强县。

二是量质并举,持续优化公共文化空间。积极推动公共文化空间创建,带动基层重点公共文化设施专项提升,不断丰富群众高品质公共文化活动。安排文化产业专项资金1000万元,结合文化产业实际发展目标予以重点支持,新增“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42个、省级乡村博物馆2家、建成107个“文化圈”,覆盖文化设施746个、人口21.4万人。积极推动文化惠民工程开展,深入实施文化场馆景区化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经费398万元用于文化馆二次改造建设,安排资金500万元用于A级景区村创建,拨付昆曲团经费448万元,持续推动乡村艺术团展演等群文品牌活动开展,有力推动公共文化空间扩面升级。

三是精细管理,着力提升文物保护效能。立足财政职能,赓续传统优秀文化,大力支持文物保护工作。制定《永嘉县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专项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建立每年 2500 万元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统筹文物、旅游、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线上专项资金,加大旅投、社会资本融资的投入力度,2023年永嘉全县用于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程和保养维护资金达到4600余万元,深入推进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五年行动计划实施开展,全面加强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2023年,安排文物保护相关经费451万元,启动实施各类文物修缮工程和保养维护项目86处,完成活化利用34处,开展文物隐患排查专项行动7次、消防安全演练22次,检查文保单位1626家次,督办整改文物安全风险点994处,持续守牢文物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