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39/2024-307582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03-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十三期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3年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6批食品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永嘉县瓯北街道乐邻水果店的柿饼、新鲜橄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永嘉县瓯北街道乐邻水果店的柿饼,批号(购进日期)为2023-12-07,经永嘉县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发现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2760 - 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永嘉县瓯北街道乐邻水果店的新鲜橄榄,批号(购进日期)为2023-12-02,经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发现三氯蔗糖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多菌灵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三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及《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2月7日作出“永市监处罚〔2024〕63号”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0.76元整;3.罚款人民币3100元整。

二、永嘉县黄田街道新苗水果店的柿饼、鲜橄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永嘉县黄田街道新苗水果店的柿饼,批号(购进日期)为2023-12-05,经永嘉县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发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永嘉县黄田街道新苗水果店的新橄榄,批号(购进日期)为2023-12-02,经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发现三氯蔗糖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及《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3月5日作出“永市监处字〔2024〕9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48元整;3.罚款人民币1100元整。

三、永嘉县海艳生鲜超市的鲜橄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永嘉县海艳生鲜超市的鲜橄榄,批号(购进日期)为2023-12-06,经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发现三氯蔗糖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及参照《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3月5日作出“永市监处字〔2024〕97号”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6元整;2.罚款人民币15000元整。

四、永嘉县东城街道波妹水果店的新鲜橄榄核查处置情况

(一)抽检基本情况

永嘉县东城街道波妹水果店的新鲜橄榄,批号(购进日期)为2023-12-03,经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发现三氯蔗糖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核查处置情况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十五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七条、《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3月6日作出“永市监处罚〔2024〕10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4元整;3.罚款人民币3100元整。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