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
信息公开元数据
|
|||||||||||||||||||||||||||||||||||||||||
根据《永嘉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永政发〔2015〕184号)、《永嘉县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永政办发〔2018〕87号)规定,对各申请家庭进行准入条件审核。经审核,拟对下列2户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4年03月25日至2024年03月28日止,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577-679520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