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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基层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加强公共管理。推进区域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建设规划。实施综合管理,落实辖区内集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领导基层自治工作,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 3.加强公共安全。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等应急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面加强全科网格建设。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4.加强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等方面相关政策。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导,强化基层便民服务。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单位预算包括: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3716.62万元。 (二)关于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3716.6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42.68万元,增长7.0%,主要是根据县可用财力情况安排预算。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98.25万元,占72.6%;政府性基金收入446.00万元,占12.0%;上年结转结余572.62万元,占15.4%。 (三)关于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3716.62 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242.68万元,增长7.0%,主要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及工程建设等项目安排支出增多。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7.3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7.7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2.51万元、农林水支出674.1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0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0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3.16万元、其他支出396.4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08.30万元,占43.3%;日常公用支出181.69万元,占4.9%;项目支出1926.64万元,占51.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年终年结结余0万元。 (四)关于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16.6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270.62万元、政府性基金622.4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77.3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7.74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4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4.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12.51万元、农林水支出674.1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7.05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0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3.16万元、其他支出396.40万元。 (五)关于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98.2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8.02万元,下降1.0%,主要是工程建设项目等安排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77.30万元,占57.4%;公共安全(类)支出27.74万元,占0.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5.49万元,占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4.35万元,占7.9%;卫生健康(类)支出70.46万元,占2.3%;城乡社区(类)支出186.50万元,占6.0%;农林水(类)支出674.11万元,占21.8%;交通运输(类)支出7.05万元,占0.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8.05万元,占0.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3.16万元,占2.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27.0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12.30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1.58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项)6.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协事务工作开展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574.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45.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食堂保洁等外包、其他党政项目等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5.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相关事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2.0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档案馆的支出,包括档案资料征集,档案抢救、保护、编纂、修复、现代化管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提供、利用,档案馆设备购置、维护,档案陈列展览等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35万元,主要用于组织事务相关会议费用、资料打印等相关任务等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1.99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1.74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1.00万元,主要用于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13)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5.00万元,主要用于综治信息维稳禁毒工作及河道应急保洁防汛工作等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13.16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保护(项)2.33万元,主要用于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7.3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09.09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4.5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20.72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车辆收回燃油补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14.46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8.1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8.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8.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24)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21.6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2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71.1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115.3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1.12万元,主要用于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108.9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3.92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15.43万元,主要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1.0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和维修养护等方面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0.3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水利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543.25万元,主要用于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 (34)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7.0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3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8.05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3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3.16万元,主要用于应急防汛工作等经费的支出。 (3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40.0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用于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不包括行政单位)人员基本支出、装备购置、基础设施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3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20.0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 (六)关于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89.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08.3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181.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622.4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100.63万元,下降13.9%,主要是城乡建设工程、小楠溪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安排支出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类)支出226.01万元,占36.3%;其他(类)支出396.40万元,占63.7%。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39.99万元,主要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及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56.47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让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129.55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让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4)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396.4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8.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00万元,下降19.2%,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同级部门的工作来往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00万元,下降42.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00万元,下降42.9%,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1.6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XX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永嘉县大若岩镇人民政府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04.23万元,一级项目5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指人大代表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协事务(款)其他政协事务(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协事务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机关行政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及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指中央和地方各级档案馆的支出,包括档案资料征集,档案抢救、保护、编纂、修复、现代化管理,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提供、利用,档案馆设备购置、维护,档案陈列展览等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中国共产党组织部门的事务支出。 2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24.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指指其他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保护(项)2.33万元,主要用于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残疾人车辆收回燃油补支出。 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支出方面的支出。 3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3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4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4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指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坝、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改造更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等支出。 4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供水(项):指反映农村供水工程建设改造和维修养护等方面的支出。 4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其他水利支出。 44.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4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4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反映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4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4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指反映用于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不包括行政单位)人员基本支出、装备购置、基础设施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4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其他消防救援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消防救援事务支出。 5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反映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用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为实施棚户区改造,在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及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支出。 5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除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其他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用于土地出让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5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土地出让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5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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