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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杭温高铁永嘉段、轨道交通、高铁新城核心区规划建设管理工作。 2. 协调沿线镇街做好高铁新城、楠溪新区的规划建设工作。 3.负责工程项目前期调研、总体计划、立项申请等工程准备阶段工作,参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行政审批申请等工程前期工作,负责做好项目招商引资工作。 4.负责工程项目用地及相关配套手续报批、协调配合各乡镇(街道)开展征地、拆迁工作。 5.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进度、工程计量审核、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及招投标相关合同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组织工程验收,办理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和工程移交。 6.监管指导管委会归属管理的国有公司的财务和投融资工作。 7.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2024年收支总预算380.85万元。 (二)关于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380.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9.21万元,增长5.3%,主要是上年发放给工作人员的工资减少,本年按发放正常的情况预算。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80.85万元,占100.0%。 (三)关于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380.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9.21万元,增长5.3%,主要是上年发放给工作人员的工资减少,本年按发放正常的情况预算。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5.2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32.62万元,占87.3%;公用经费支出35.07万元,占9.2%;项目支出13.16万元,占3.5%。 年终结转结余0.00万元。 (四)关于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80.8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380.85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35.22万元。 (五)关于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0.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9.21万元,增长5.3%,主要是上年发放给工作人员的工资减少,本年按发放正常的情况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43万元,占8.8%;卫生健康(类)支出12.20万元,占3.2%;城乡社区(类)支出335.22万元,占88.0%。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1.6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0.8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作人员职业年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0.9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作人员其他社会保险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7.4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作人员其他医疗保险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4.7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工作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费。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22.06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工资,单位运行费用等。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3.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行费用等。 (六)关于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7.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2.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5.0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杭温铁路建设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属非参公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本级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县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温州北站高铁新城综合开发建设中心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16万元,一级项目1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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