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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统一组织、规划、部署县直机关(含党组织属地管理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下同)党的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组织实施。 2.指导县直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3.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参与对县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督查检查和指导。 4.指导督促县直机关各部门党组(党委)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监督检查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党建责任制、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并向县委报告。 5.配合县委有关部门抓好县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参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指导督促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向县委反映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6.指导各级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等工作;督促指导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按期换届,审批关于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请示,审批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和机关纪委领导班子的组成及书记、副书记的任免;培训轮训县直机关党务干部。 7.领导县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8.了解掌握县直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9.指导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群众工作;领导县直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 10.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预算,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267.48万元。 (二)关于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收入预算267.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28万元,增长12.8%,主要是人员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7.48万元,占100.0%。 (三)关于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支出预算267.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28万元,增长12.8%,主要是人员增加。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231.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2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234.58万元,占87.7%;公用经费支出27.90万元,占10.4%;项目支出5.00万元,占1.9%。 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 (四)关于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7.4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267.4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1.8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32万元。 (五)关于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7.4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28万元,增长12.8%,主要是人员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1.81万元,占86.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35万元,占10.6%;卫生健康(类)支出7.32万元,占2.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事务226.8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事务5.00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18.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9.3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事务0.35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务4.4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事务2.85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六)关于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62.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4.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劳务费、医疗费补助; 公用经费27.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4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来永机关党建调研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本单位自2012年起已经是车改单位,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方面的支出,2024年也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预算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等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9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42万元,增长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县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中共永嘉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0万元,一级项目1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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