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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武委员: 您于政协第十一届永嘉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民宅基地审批效率的建议》(政协提案49号)收悉,经与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会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县农房建设的关心,农房建设事关我县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局与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正在积极探索农房建设工作相关事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尽可能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使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2020年1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开始实施,明确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之后,我县农业农村局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内容,为工作顺利对接,专门配备5名干部到我局坐班1年跟踪学习业务知识。 2022年6月15日,我县下发《关于加强宅基地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永政发〔2022〕48号),明确了我县相关部门的具体职责;同时,我局与县农业农村局完成了相关职责的移交。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在编制紧缺且无宅基地专业管理人员的双重压力下,为宅基地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指导各乡镇(街道)成立专班,并同时邀请我局和县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对乡镇分管领导及农办主任、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让农房审批工作平稳推进。总体来说,在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职能移交比较顺利,乡镇业务能力、办事能力正在不断增强完善。 一、加强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 今年2月,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各乡镇(街道)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人、宅基地审批经办人员及各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共计160余人,参加全县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培训会,会上我局编审中心潘金燔就规划审批管理方面也作了详细的阐述,针对性进行培训,学习效果明显。 二、加强监督经查,提升办事效率 严格执行“一周一通报,一月一鞭策”,并将通报结果告知我县、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自2022年10月份开始,我县的宅基地办结率由10月份的4.5%逐步提升超过53%。 三、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系统建设 我县作为省农房“浙建事”系统第一批应用试点单位,率先实现应用全覆盖。1、县住建局作为系统建设的牵头部门,在该系统运行之前,邀请省级技术人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应用操作培训。同时联合县纪委、农业农村局、我局等技术专班成员就系统操作,对22个乡镇(街道)开展指导活动,解决审批难题。2、县住建局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收集各乡镇(街道)在系统运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第一时间上报省级专班及系统开发技术公司进行对接沟通。 农房“浙建事”系统一直在不断的完善系统功能,迭代升级。我们相关职能部门也将继续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沟通,确保我县系统全面、稳定、常态化使用。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群众知晓率 我局、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联合制作《一张图看懂永嘉县农房审批办事流程》宣传册,通过审批窗口、公众号,在线上、线下多种途径和多种方式宣传农房“浙建事”系统,提高群众对当前审批流程的知晓率。 五、注重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为解决宅基地审批工作所需的相关档案信息查询事宜,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等审批规定,提高相关部门在农房建设方面的办事效率,我局档案信息中心于2022年底攻克技术难题,为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街道)分设相关查询权限及账号,现宅基地审批档案与不动产权等方面已做到全面信息共享。 前期,我局、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对审批时限进行了很多次的商讨,并且下发《关于我县农房审批流程改革与相关事宜(征求意见稿)》,征求各乡镇(街道)意见,并将反馈意见纳入审批流程改革中,以期不断完善,初稿已经完成。但由于审批环节时限没有上位法规定,存在“破法”情况,需要与相关部门进一步商讨。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农房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恳请继续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联系人:夏庆节,联系方式:0577-6725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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