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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1008003014025/2023-306738 主题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建议提案 发布机构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3-06-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永资规函〔2023〕226号 其他信息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315号提案的答复函


何恒等委员:

您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推动药用食用花卉发展的提案》(政协提案315号)收悉,经调查研究会商县科学技术局,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切合实际,重视药用食用花卉产业发展,对我县药用食用花卉发展具有较大的启发。我局高度重视,由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业务科室走访调研,与您进行了深入沟通探讨。

一、我县基本发展情况

近年来,自从实施国家级科技富民强县项目《永嘉县乡土花卉苗木产业化开发》后,我县乡土花卉苗木发展较快,乡土花卉资源得到有效利用,形成一批花卉苗木企业和专业示范村,有效改善了楠溪江生态景观,全面带动生态休闲产业发展。我县农业科技方面也取得较大突破,创建浙江省农科院永嘉技术转移中心、与温州科技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创建永嘉现代农业产业研究院等农业科创平台,培育浙江原野省级农业重点企业研究院和2家高新技术企业(浙江原野建有限公司、温州麦丰食品有限公司)、4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和1个温州国家农业科技园示范区,实施省“尖兵领雁”重点研发项目2项,获得省级资金220万元。争取省市科技特派员29名,实现全县乡镇(街道)科技特派员全覆盖,推进农业科技发展。

二、坚持规划引领。我局编制出台的《永嘉县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中将林药和林下苗木(花卉)作为我县林下经济发展的主推方向,明确有“推动苗木和花卉高质量发展,成为产业振兴发展新亮点”,依托永嘉“中国寒兰之乡”的称号,大力培育林下花卉与苗木基地,使苗木和花卉种类多样化并最大限度利用林地,是弘扬传承中国花卉文化,推动花卉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推动我县林下花卉与苗木高质量发展。

接下来我局会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统筹协调全县林业资源,加快全县药用食用花卉产业的整体布局,因地制宜推进全县药用食用花卉产业发展,为我县药用食用花卉产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三、落实政策扶持。我局牵头制定的《关于永嘉县扶持林下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永政办发〔2023〕9号),已经由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正式发文,政策中明确对主体利用相对连片林地发展林药和林花等林下经济,按规定给予财政补助,补助资金为种植投入的50%,最高每亩2000元补助。

政策中还涉及1、对发展林下经济的基础设施和产业设施进行用地政策支持和资金补助。2、推进林下乡土良种选育、拓宽科学技术合作方式和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3、对新增获得农业龙头企业、示范性家庭农场和林业产业类示范基地等的主体给予奖励等多方面内容。相信在当前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大背景下,政策会助力药用食用花卉回归林下种植并蓬勃发展。

四、加强技术指导。一是加强院地合作。2022年永嘉县和温州科技职业学院共同成立了永嘉农业产业院,借助温科院雄厚的技术力量来推动永嘉如中药材等重点农业产业的发展。二是建立林下经济帮扶团队。2023年拟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采购永嘉县林下经济发展科技支撑服务,组建永嘉县林下经济发展科技支撑专家团队,提供现代林业科技支撑,对我县林下经济发展基地进行点对点帮扶,着力宣传好林下经济相关政策、内容,助力永嘉县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是我县已对黄精、菜头肾、三叶青等乡土中药材驯化栽培、产业化开发等方面予以科技立项支持,有效推进中药材产业发展。

我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支持永嘉县药用食用花卉产业发展的热心人一道,努力做大做强永嘉药用食用花卉产业产业。衷心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恳请继续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联系人:戴惠明,联系电话:0577-67253300)。

永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