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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防范化解我县食品安全风险,创建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测情况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调味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食糖、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水果制品、食品添加剂、方便食品、酒类、餐饮食品等共81批次,经永嘉县食品药品检验中心和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结果合格73批次,不合格8批次。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 (一)永嘉县邢亚威水果店销售的柿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永嘉县马伟水果店销售的柿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永嘉县言言水果店销售的柿饼,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永嘉县东城街道菠菠鲜森水果店销售的柿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永嘉县东城街道波妹水果店销售的新鲜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永嘉县南城街道路远梅水果店销售的新鲜橄榄,三氯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永嘉县江北街道碎南副食品店销售的新鲜水果橄榄,三氯蔗糖、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永嘉县兵兵生鲜店销售的新鲜橄榄,三氯蔗糖、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县市场监管局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续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县市场监管局特别提示消费者,消费者购买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并留存购物凭证,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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