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深入推进人民防空改革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全国第七次人民防空会议精神等,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永嘉县人民防空专项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是指导永嘉县人民防空建设的法律系文件,规划范围内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目前,《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部门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实施性,将该《规划》予以批前公告,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20日(共30天),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范围
与《永嘉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保持一致。重点为人防集中建设区,包括中心城区南城街道、北城街道、东城街道、黄田街道、三江街道、瓯北街道、乌牛街道七个街道,以及桥头、桥下两个人防重点镇,总面积为690平方公里。
二、规划原则
坚持“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是国家战略,是长期战略”的发展定位,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建设方针,有效履行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职能使命,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永嘉县人防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以及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的深度融合。
三、规划理念
遵循“精准防护”“全员掩蔽”“分区管控”的规划理念。
1.精准防护:以高效率为原则,高效益为目的,实现人员防护能就地掩蔽,目标防护和城市基本运转有保障底线。
2.全员掩蔽:以最不利为原则,最可靠为目的,实现人人都有掩蔽位置,时时都能有效掩蔽。
3.分区管控:对接详细规划管理单元,建立差异化指标体系,细化工程建设指引,刚性约束专用工程建设。
四、规划指标
1.至2027年,永嘉县中心城区常住人口人均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1.8平方米;人防重点镇常住人口人均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
2.至2035年,永嘉县中心城区常住人口人均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人防重点镇常住人口人均人防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
3.规划人防警报器的警报音响覆盖率达98%以上。
4.其他规划指标涉及相关敏感信息,不宜公开,敬请谅解。
五、规划实施
本规划经专家论证评审通过并报政府部门审核批准后,永嘉县人防工程建设应以本规划为前提,保证人防工程深度综合利用、集约共享。规划的有效实施,应该有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有效介入,并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建立完整的管理体制。
凡是关心该规划和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有意见和建议应在公告之日起30天内,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国动办),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1、《永嘉县人民防空专项规划(2023-2035年)》防空片划分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