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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爱叶委员: 您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改善生育环境,提高生育率的建议》(政协提案139号)收悉,经商教育局、人社局、住建局、妇联,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切合永嘉当前实际,意见中肯,提案实事求是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同时,对如何建设育儿友好城市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这对于我县的完善人口发展战略、优化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商议后指定承办班子领导、科室和承办人员,组织相关科室同志走访调研,并与您沟通协商,努力推进工作。 一、近年来我县生育水平整体情况 自2016年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来,我县生育水平整体呈现下行趋势。2016年全县户籍出生人口总量虽有所增长但未达预期,2017年起全县户籍出生人口总量持续下降。2016-2023年我县当年户籍出生人口分别为:12862,11788,9199,7784,5996,4758,3711,4309。三孩生育政策实施后未出现如期效果,总体情况反而进一步下降。 全县户籍育龄妇女人数呈逐年减少趋势,育龄妇女尤其是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人数的持续减少将对我县未来人口出生数量造成较大影响。三孩政策出台前,永嘉县对本县生育管理的20至44周岁已生育二孩的100对已婚有偶育龄妇女开展了生育意愿抽样调查工作,调查显示,100对调查对象,其中有5对夫妇明确意愿生育三孩,占总调查对象的5%;有95对夫妇明确不再生育三孩,占总调查对象的95%。育龄群众生育意愿普遍不高。 自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全县的生育水平面临下行压力,包括育龄妇女人数减少、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减少、初婚人数减少、生育意愿下降、社会家庭经济及疫情影响等,影响生育意愿下降主要受生育成本、养育成本、教育成本、婚育观念、孩子照料等因素影响,加之现阶段普惠托位供给不足、托育价格居高不下,婴幼儿缺乏照料,工作压力大,职业发展等都压制了再生育。生育观念发生改变,受教育时间延长,“婚教养”经济成本增加,生活社交范围限制等,导致婚育年龄推迟明显,随之体现为生育率降低。 二、工作开展情况 1.及时出台《建设育儿友好城市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并落实有关补贴。自国家三孩政策出台以来,永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人口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文件精神,推进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积极参与打造“浙有善育”服务品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主持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建设育儿友好城市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及时出台该《实施方案》,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永嘉落地见效。落实省、市卫健委工作要求,做好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工作,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不再出具、审核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将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及时、足额拨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今年6月份省里新下发了《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浙医保发〔2024〕1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生育保险办法的通知》(浙政发〔2024〕15号)。规范开展永嘉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工作。《永嘉县户籍人口一次性生育补贴发放办法》自2023年12月22日起实施,2023年12月25日起可在浙里办正式申请办理,对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2022年9月24日(含当日)起分娩的对象),生育一孩的予以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1000元;生育二孩的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生育三孩的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3000元。截止6月18日,县财政已下达2024年第一批一次性生育补贴通知,共计补贴金额6455000元,其中2023年第4季度批次审核通过2427人,补贴金额3795000元,2024年第1季度批次审核通过1677人,补贴金额2660000元。截止7月底,2024年第一批一次性生育补贴已全部发放完毕。2024年第二批一次性生育补贴(即2024年第2季度批次1168人一次性生育补贴1869000元)已完成相关工作流程,现等财政资金下拨到位后即开始拨付,通过利民补助一键达管理系统直接发放到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帐户。继续做好2024年第3季度批次及后续申请对象的初审复审确认汇总资金拨付等工作。 2.全面开展生育登记服务网上办理和生育登记服务查询。具有浙江省户籍或在我省行政区域常住的夫妻,利用手机直接登录浙里办办理生育登记。按要求夫妻应在生育前主动办理生育登记;未在生育前登记的,亦可在生育后及时进行补登记。登记审核原则上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积极做好生育登记业务指导和群众咨询答复工作,做好生育登记差评件超期件的申诉和处理工作。积极推进浙里办APP“出生一件事”掌上办,在产妇分娩住院期间,专人负责指导产妇通过浙里办 APP进行办理,让老百姓真正做到出生“一件事”,床边办理,居家办理,实现“一次都不用跑”。2023年活产数1197,当年出生签发1170,永嘉县“出生一件事”掌上办1247件,掌办率93.02%。 3.保障女性合法权益。《浙江省婚假规定》已于2024年9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我省现行法定婚假延长至13天。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职工,享受婚假十三天。《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规定,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介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该办法规定增加的产假可以与修改后的《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产假可以叠加享受。社保部门贯彻落实政策落地生效,及时做好办件审核、资金发放相关工作。今年以来发放生育补助对象3人。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社保补贴79家企业,共计25万元。县妇联深入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支持女性生育后重返工作岗位;提供12338维权热线服务,为孕期女性维护自身权益提供渠道,提高妇女群众依法维权能力;打造全县首家巾帼共享直播间,为永嘉女性提供共享直播平台,与人社局、民政局联合开设了巾帼云创训练营6期,设计涵盖短视频制作、内容创作、运营技巧、吸粉引流等专业课程,培训妇女约300名,助力妇女家门口创业就业。 4.持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建立保障和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优化医疗机构妇产科、儿科资源配置,补齐妇幼健康公共服务短板,优化妇幼卫生健康服务流程,做好妇幼健康系统管理工作,推动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事业发展。优化婚前和孕前优生检查项目,加强适龄妇女两癌筛查工作,扩大出生缺陷减免补助对象和范围,落实母婴安全保障制度,提高产后母婴服务水平,产前筛查诊断数据实现省市级互联互通,费用实时减免全覆盖。全县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指标均达到市级标准。 5.加强全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将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多渠道充实托育人才队伍,完善托育服务从业人员激励机制。建设多元化、多层次适合永嘉当地婴幼儿照护服务的发展模式,满足不同家庭入托需求,切实解决家庭婴幼儿照护困难,助力三孩政策有效实施。制定出台《2023年永嘉县“嘉优善育”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登记备案、质量评估、信息公示等制度,加强动态管理,完善退出机制。坚持家庭养育为主、机构入托为辅的理念,对托育机构实施动态管理,对民生实事托育机构加强重点跟踪监管,定期了解进展,指导解决问题,促进辖区内各类托育机构规范发展,提升社会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认同感。对备案托育机构进行规范运行管理,指导解决税收、用电等政策优惠。截止2023年底,全县已备案提供托育服务托育机构(包括幼儿园托班)共110家,总托位数达3762个,每千人口拥有婴幼儿照护设施托位数4.3个。全县乡镇(街道)已有备案或幼儿园延伸办托的机构覆盖率达81.81%。经卫健部门备案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参照当地幼儿园人均补助公用经费标准,按托大班1.2倍、托小班1.5倍、乳儿班2.0倍给予每学期一次补助。对品牌连锁经营3家以上的公司,且托位新增超过150个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补助和奖励标准执行至2025年。8月份,县卫生健康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印发《永嘉县扶持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资金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永卫发〔2024〕59号),重点扶持普惠性民办托育机构健康发展,加快推进我县“嘉优善育”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县妇联提供的数据显示,全县共推进打造儿童友好试点单元43个,其中试点镇街3个,试点村(社区)11个,试点学校10个,试点医院3个,试点公园3个,试点场馆6个,试点商圈2个,试点企业5个;建设妇儿驿站181个。 6.有序推进母婴室提质培优工程。发展母婴照护服务体系,加强我县母婴室规范化、人性化、温情化、智能化建设。截至2023年12月底,全县公共场所已建成四星级母婴室31处,标准化配置率达到100%,其中,桥下镇中心卫生院建成五星级母婴室。加强母婴室管理服务和维护,完善智慧母婴室平台信息,加强线上母婴室管理。 7.扎实推进家庭健康促进工作。全面宣传最新生育政策,倡导新型家庭健康理念,营造良好和谐的生育养育家庭氛围。截止2023年底,全县已累计开展家庭健康大讲堂活动3场205人次、青春健康教育81场5505人次、生育关怀行动9场2360人次、关爱女孩行动3场289人次、“优生优育进万家”活动3场180人次。县妇联积极出台儿童友好政策举措8个,开展关爱山里娃、拥抱来自星星的孩子们、幼儿建构大赛等各类儿童友好活动100余场,惠及3000余名儿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大型活动2场,常态化开展宣传引导,覆盖3万余人,累计建成儿童观察团52个,开展儿童议事、督查活动50余次,不断扩大建设儿童友好和妇女幸福场景。2024年上半年,承办相亲交友活动约6场,助力组建幸福家庭,以新时代家庭观引领家庭文明新风尚。 三、下步工作计划 我县将以建设育儿友好型社会为重点,以增进家庭和谐幸福、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进一步完善鼓励按政策生育的制度体系,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加大政策正面宣传力度,提升育龄人群的生育意愿,持续推动人口结构优化和素质提升,为永嘉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联系人:县卫健局人口和家庭服务中心徐一兵,0577-67262786。 主管领导:陈忠 承办人:徐一兵,0577-67262786。 永嘉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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