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14039/2024-313531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发布机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4-10-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1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为深入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切实防范化解我县食品安全风险,创建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检测情况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食糖、粮食加工品、糕点、酒类、饮料等共268批次,经永嘉县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浙江宏正检测有限公司检验,结果合格256批次,不合格12批次。

二、不合格食品情况

(一)永嘉县乌牛街道刘毅干货店销售的樱花虾,胭脂红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永嘉县东蒙大酒店有限公司采购的姜,噻虫胺、噻虫嗪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永嘉县东蒙大酒店有限公司采购的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永嘉县桥下镇日日水果店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永嘉县桥下镇阿冬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永嘉县三江街道芳芳水果店销售的鲜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永嘉县桥头镇铭伟副食品店销售的冰西瓜(棒冰),大肠菌群、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永嘉县桥头镇铭伟副食品店销售的绿色情(棒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永嘉县乌牛街道周运轻蔬菜店销售的四季豆,克百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永嘉县瓯北街道成翔水果店销售的小台芒,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永嘉县阿群水果店销售的芒果,吡唑醚菌酯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永嘉县凯惠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餐盘(已消毒),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县市场监管局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续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县市场监管局特别提示消费者,消费者购买时,应通过正规渠道,并留存购物凭证,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13.doc

附件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xls

附件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xls


永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