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元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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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财政局,龙港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局: 根据《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交运函〔2024〕390号)、《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温州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申领操作指南》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认真抓好落实。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入企宣传,密切关注社会动态和网络舆情,及时解疑释惑,协调解决各类问题,确保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更新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审核把关。各地要加强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严防伪造、变造相关证明等情况,确保专项补贴资金发放合法合规。不得违规要求将报废公交车及动力电池交售给指定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 三是加强资金管理。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按《交通运输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执行。各地交通运输、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开展申报补贴资金管理工作,确保补助资金及时、精准发放到位。 四是做好信息报送。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于2025年2月10日前,通过交通运输部统一启用的“城乡道路客运燃料消耗信息申报与补贴管理系统”(yb.motcats.com.cn)填报本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情况,并从中导出报表,加盖公章上报。 联系人:市交通运输局:张克,0577-88605290; 市财政局:李珍,0577-88507657。 附件:温州市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申领操作指南.wp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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